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劉建雄

(犯罪嫌疑人)

鎖定
劉建雄,男,1990年12月18日出生於陝西省渭南市,漢族,小學文化,住渭南市臨渭區官路鎮,是一名犯罪嫌疑人。
2024年3月21日,劉建雄驗明正身,押赴刑場,執行死刑。 [1] 
中文名
劉建雄
國    籍
中國
出生日期
1990年12月18日

劉建雄犯罪經歷

罪犯劉建雄和劉建奇(已判刑)預謀到西安綁架他人勒索錢財,為此購買了仿真槍、匕首、手銬、繩子和膠帶等物品,並盜竊兩副車牌用於掩護。後二人兩次乘駕劉建雄的本田汽車到西安欲實施犯罪,均未找到合適作案目標。
2020年9月18日1時許,劉建雄夥同劉建奇駕乘上述汽車並懸掛盜竊的滬籍車牌來到西安市雁塔區曲江池東路旁尋找作案目標,看到獨自行走的被害人劉某(女,歿年22歲),劉建奇將劉某強行拉到車上,二人用繩子捆綁劉某雙腳,用膠帶封住劉某嘴巴,並用口罩矇住劉某雙眼,向劉某索要錢物未果,即由劉建雄駕車來到陝西省興平市東郭村一處農地,二人採取手掐和繩索勒頸的方式致劉某機械性窒息死亡,後挖坑將屍體掩埋。

劉建雄依法判處

2024年3月,西安中院佈告稱,罪犯劉建雄進行故意殺人、綁架、搶劫、盜竊、劫持汽車犯罪活動,罪行極其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該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條款,分別以故意殺人罪、綁架罪判處上列六罪犯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罪犯劉建雄不服,提出上訴,經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並依法上報最高人民法院複核。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判處上列六罪犯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西安中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簽發的執行死刑命令,已於2024年3月21日將罪犯劉建雄驗明正身,押赴刑場,執行死刑。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