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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建雄

(西安綁架罪犯)

鎖定
劉建雄(1990年12月18日-2024年3月21日),男,漢族,小學文化,暫住陝西省渭南市臨渭區,農民 [1] 
劉建雄因犯綁架罪被陝西省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2024年3月21日,劉建雄在西安被執行死刑 [1] 
中文名
劉建雄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出生日期
1990年12月18日
職    業
農民
性    別
死亡日期
2024年3月21日
文化程度
小學

劉建雄人物事件

  • 在西安市進行綁架犯罪
劉建雄和劉建奇(已經被判處刑罰)預謀到西安綁架他人勒索錢財,為此購買了仿真槍、匕首、手銬、繩子和膠帶等物品,並盜竊兩副車牌用於掩護。後二人兩次乘駕劉建雄的本田汽車來到西安欲實施犯罪,均未找到合適作案目標;2020年9月18日1時許,劉建雄夥同劉建奇駕乘上述汽車並懸掛盜竊的滬籍車牌來到西安市雁塔區曲江池東路旁尋找作案目標,看到獨自行走的被害人劉某(女,歿年22歲),劉建奇將劉某強行拉到車上,二人用繩子捆綁劉某雙腳,用膠帶封住劉某嘴巴,並用口罩矇住劉某雙眼,向劉某索要錢物未果,即由劉建雄駕車來到陝西省興平市東郭村一處農地,二人採取手掐和繩索勒頸的方式致劉某機械性窒息死亡,後挖坑將屍體掩埋 [1] 

劉建雄宣判結果

劉建雄一審宣判

陝西省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綁架罪判處罪犯劉建雄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宣判後,罪犯劉建雄不服,向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1] 

劉建雄二審宣判

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維持陝西省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對劉建雄犯綁架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刑事判決,並報請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已下達對罪犯劉建雄執行死刑的命令 [1] 

劉建雄執行死刑

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達的執行死刑命令,2024年3月21日,陝西省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對罪犯劉建雄驗明正身,押赴刑場,執行死刑;執行死刑後西安法院已對外張貼布告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