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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國強

(四川省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

鎖定
劉國強,男,漢族,1957年8月生,河南夏邑人,在職博士研究生學歷。1975年9月參加工作,1985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四川省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政協四川省第十二屆委員會常委、經濟委員會副主任。
2022年3月,劉國強被開除黨籍。 [5] 
中文名
劉國強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籍    貫
河南夏邑
出生日期
1957年8月
畢業院校
西南交通大學

劉國強人物履歷

1975年09月至1978年03月,在德陽縣和新公社當知青;
1978年03月至1981年01月,在綿陽農業專科學校農機系農業機械化專業學習;
1981年01月至1981年08月,在德陽縣孝泉公社工作;
1981年08月至1983年08月,在德陽縣經濟貿易委員會工作;
1983年08月至1985年01月,在德陽市經濟貿易委員會工作;
1985年01月至1986年02月,任德陽市經濟貿易委員會生產處副處長;
1986年02月至1988年03月,任德陽市建材工業總公司副經理;
1988年03月至1989年12月,任德陽市政府駐海南辦事處主任、市建材工業總公司副經理;
1989年12月至1990年03月,任德陽市政府駐海南辦事處主任;
1990年03月至1990年10月,任德陽市政協副秘書長;
1990年10月至1995年09月,任德陽市商業局副局長、市商業總公司總經理;
1995年09月至1997年09月,任德陽市政府副秘書長、市招商引資辦公室主任;
1997年09月至2000年04月,任德陽市農機局局長;
2000年04月至2002年02月,任內江市政府副市長;
2002年02月至2005年01月,任內江市委常委,市政府黨組副書記、副市長;
2005年01月至2006年12月,任內江市委副書記;
2006年12月至2008年06月,任瀘州市委副書記;
2008年06月至2008年07月,任瀘州市委副書記、代理市長;
2008年07月至2011年08月,任瀘州市委副書記、市長;
2011年08月至2011年10月,任瀘州市委書記、市長;
2011年10月至2013年01月,任瀘州市委書記 [1] 
2013年01月至2016年02月,任四川省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黨委書記、主任 [2] 
2016年02月至2018年07月,任四川省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
2018年07月至2019年04月,任四川省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政協四川省第十二屆委員會常委、經濟委員會副主任;
2019年04月至2021年01月,任政協四川省第十二屆委員會常委、經濟委員會副主任;
2021年01月至2021年4月,在四川省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工作;
2021年04月,退休。
中共十八大代表,十屆省委委員、省十一屆、十二屆人大代表,四川省深化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 [3] 

劉國強人物事件

劉國強違紀被查

2021年7月10日,據四川省紀委監委消息:四川省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政協四川省第十二屆委員會原常委、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劉國強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4] 

劉國強開除黨籍

2022年3月,經四川省委批准,省紀委監委對四川省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政協四川省第十二屆委員會原常委、經濟委員會原副主任劉國強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劉國強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違背組織原則,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為他人在職務晉升、職工錄用方面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説明問題;利用職務影響出售房產獲利;將公權力淪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工程項目建設、股權收購等方面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劉國強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生活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四川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劉國強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5]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