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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中敷

鎖定
劉中敷(?-1453年),原名劉中孚,大興人,燕王朱棣起兵時有功被任命為工部員外郎。為人淡泊名利,曾幾次遭到彈劾而入獄,最後都得到釋放。明景帝時期被用為太子賓客,景泰四年(1453年)去世。朱祁鈺追贈他為尚書。
本    名
劉中敷
別    名
劉中孚
所處時代
明朝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大興
逝世日期
1453年
性    別
史籍記載
《明史》

劉中敷人物生平

燕王朱棣舉兵時劉中敷作為生員以守城之功,被任為陳留縣丞。後來升為工部員外郎。明仁宗朱高熾監國時,命他代理工部事,賜給今名,升為江西右參議。
宣德三年(1428年),劉中敷升任為山東右參政,再升為左布政使。他樸實正直,廉潔清靜,吏民都敬畏他,誠心歸附。農作物嚴重欠收,中敷向巡撫請求,得減去三分之二的税收。 [1] 
正統元年(1436年),劉中敷父親去世,被奪情留任,不久召他回京任户部尚書。皇上朱祁鎮幼齡登基,擔心臣下欺騙自己,所以統治從嚴。而宦官王振藉此來立威,屢次抓住大臣小過,引導皇上用重刑,每年都有大臣被交給司法官員處罪。
正統三年(1438年),王振暗示給事中和御史彈劾劉中敷和左侍郎吳璽等人,將他們投進監獄,不久釋放復職。 [2] 
正統六年(1441年),言官彈劾劉中敷專權。詔令法司在內廷全面審理。論罪應當流放,允許出資贖罪。皇上特別寬宥了他。同年冬,劉中敷、吳璽和右侍郎陳纋請將供御用的牛馬分給民間牧養。言官彈劾他們變亂成法,他們並被下獄論斬。詔令將他們枷在長安門外,十六天後才釋放。瓦剌來朝貢,皇上下詔問他馬駝和草料豆類的數量,劉中敷答不上來,又把他和吳璽、陳纋論斬,關進監獄。劉中敷因母親有病,特許回家省親。
正統七年(1442年)冬,應當處理刑獄案件,法司請示皇上。皇上命吳璽、陳纋戍邊,劉中敷等他母親去世後再具奏。後來,把劉中敷釋放為百姓。 [3] 
明景帝朱祁鈺即位後,重新起用劉中敷為户部左侍郎兼太子賓客。當時正在用兵,每天都在論功行賞。劉中敷説府庫財物有限,應節制以備緩急之用。皇上嘉許採納了他的建議。
景泰四年(1453年),劉中敷去世,朱祁鈺追贈他為尚書。 [4] 

劉中敷歷史評價

張廷玉:中敷性淡泊,食不重味,仕宦五十年,家無餘資。 [5] 

劉中敷家族成員

兒子:劉璉,正統十年(1445年)考中進士。官至刑科給事中、太僕寺卿,不喜奢靡;劉機,成化十四年(1478年)考中進士,歷任吏部尚書、兵部尚書,有膽識。 [6] 

劉中敷史籍記載

《明史·卷一百五十七·列傳第四十五》
參考資料
  • 1.    《明史·劉中敷傳》:燕王舉兵,以諸生守城功,授陳留丞。擢工部員外郎。仁宗監國,命署部事,賜今名。遷江西右參議。宣德三年遷山東右參政,進左布政使。質直廉靜,吏民畏懷。歲大侵,言於巡撫,減賦三之二。
  • 2.    《明史·劉中敷傳》:正統改元,父憂奪情,俄召拜户部尚書。帝沖年踐阼,慮羣下欺己,治尚嚴。而中官王振假以立威,屢摭大臣小過,導帝用重典,大臣下吏無虛歲。三年諷給事御史劾中敷與左侍郎吳璽等,下獄,釋還職。
  • 3.    《明史·劉中敷傳》:六年,言官劾中敷專擅。詔法司於內廷雜治。當流,許輸贖。帝特宥之。其冬,中敷、璽及右侍郎陳瑺請以供御牛馬分牧民間。言官劾其變亂成法,並下獄論斬。詔荷校長安門外,凡十六日而釋。瓦剌入貢,詔問馬駝芻菽數,不能對,復與璽、瑺論斬繫獄。中敷以母病,特許歸省。明年冬,當決囚,法司以請。命璽、瑺戍邊,中敷俟母終其奏。已,釋為民。
  • 4.    《明史·劉中敷傳》:景帝立,起户部左侍郎兼太子賓客。時方用兵,論功行賞無虛日。中敷言府庫財有限,宜撙節以備緩急。帝嘉納。景泰四年卒。贈尚書。
  • 5.    明史·卷一百五十七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4-09-28]
  • 6.    《明史·劉中敷傳》:子機,幼有孝行。成化十四年進士。改庶吉士。正德中,代張彩為吏部尚書,以人言乞歸。起南京兵部尚書,參贊機務。流賊犯江上,眾議擇將。適都督李昴自貴州罷官至,機即召任之。昂以無朝命辭。機曰:“機奉敕有云,‘敕所不載,聽便宜’。此即朝命也。”眾服其膽識。致仕歸,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