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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板指數編制方案

鎖定
在指數樣本未滿100只之前,新上市創業板股票在上市後第十一個交易日納入指數計算;在指數樣本數量滿100只之後,樣本數量鎖定為100只,並依照定期調樣規則實施樣本股定期調樣。
中文名
創業板指數編制方案
用    處
創業板
對    象
指數編制
性    質
方案

創業板指數編制方案指數選樣

(一)入圍標準:
1.在深交所創業板上市交易的A股;
2.有一定上市交易日期(一般為三個月);
3.公司最近一年無重大違規、財務報告無重大問題;
4.公司最近一年經營無異常、無重大虧損;
5.考察期內股價無異常波動。
(二)成份股選樣方法
創業板指數的初始成份股為指數發佈之日已納入深證綜合指數計算的全部創業板股票。
(三)定期調樣方法
創業板指數選樣指標為一段時期(一般為六個月)平均流通市值的比重和平均成交金額的市場佔比,並按照2:1的權重加權平均,計算結果後從高到低排序,再參考公司治理結構、經營狀況等因素後,選取創業板指數成份股。創業板指數在樣本滿100只之後將實施按季定期調樣,每次調樣均採用緩衝區技術進行。
每年1月、4月、7月、10月的第一個交易日進行實施,通常於實施日前一月的第二個完整交易周的第一個交易日公佈調樣方案。

創業板指數編制方案指數計算規則

創業板指數以2010年5月31日為基日,基點為1000點。
創業板指數的計算方法與深證系列其它指數相同,採用自由流通量加權,並按照派氏加權法進行計算。
創業板指數調整計算方法與深證100指數等深證系列指數相同。

創業板指數編制方案指數的運維和管理

(一) 創業板指數運維及發佈
創業板指數由深圳證券交易所授權並委託深圳證券信息有限公司編制、維護和發佈。指數實時行情通過深交所實時衞星廣播系統隨同實時證券行情發佈,指數成份股等相關信息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網站和巨潮指數網站發佈。
(二) 創業板指數的管理
創業板指數由深圳證券交易所授權深圳證券信息有限公司負責設計與管理。
創業板指數屬於深圳證券交易所資產,未經深圳證券交易所或深圳證券信息公司書面許可,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跟蹤、交易該指數,或以該指數為評價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