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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果共和國國旗

鎖定
剛果共和國國旗,呈長方形,長寬比例為3:2。旗面由綠、黃、紅三色構成。旗地左上角部分為綠色,右下角部分為紅色,一道黃色的寬帶從旗地左下角斜過旗面中央至旗的右上角 [1] 
1910年,剛果成為法屬赤道非洲領地,在法國殖民地時期,使用法國國旗;1960年8月15日剛果獨立後,使用綠、黃、紅三色國旗;1991年1月通過憲法修改案繼續使用剛果共和國國旗 [1] 
剛果共和國國旗旗幟的綠色和黃色具有不同的象徵意義。綠色象徵森林資源及對未來的希望,黃色代表誠實和寬容,紅色表示獨立、熱情與尊嚴 [1] 
中文名
剛果共和國國旗
外文名
英語:Flag of the Republic of the Congo法語:Drapeau de la République du Congo
長寬比
3:2
圖案樣式
旗地左上角部分為綠色,右下角部分為紅色,一道黃色的寬帶從旗地左下角斜過旗面中央至旗的右上角
色彩構成
綠色、黃色和紅色
使用時間
1991年1月

剛果共和國國旗產生背景

13世紀末至14世紀初,班圖人剛果河下游建立了剛果王國,現在的剛果為古代剛果王國的一部分 [1] 

剛果共和國國旗確立歷程

15世紀起,葡、英、法等國相繼入侵剛果。
1884-1885年,柏林會議將剛果河以西地區劃為法國殖民地,即現剛果(布)。
1910年,剛果成為法屬赤道非洲領地,稱中央剛果。法國殖民地時期,使用法國國旗
1940年,剛果加入自由法國軍隊。Charles de Gaulle,Gov.-Gen. Félix Éboué和非洲領導人於 1944 年在布拉柴維爾召開會議,宣佈更自由的政策 [2] 
1946年,剛果成為法國的海外領土,在法國議會和民選的領土議會中有代表 [2] 
1957年,剛果取得“半自治共和國”地位 [1] 
1958年11月,剛果成為法蘭西共同體內的“自治共和國”,又稱法屬剛果。剛果成立自治政府後,啓用了新國旗,旗面由綠、黃、紅三色構成。旗地左上角部分為綠色,右下角部分為紅色,一道黃色的寬帶從旗地左下角斜過旗面中央至旗的右上角 [1] 
1960年8月15日,剛果宣佈獨立,定國名剛果共和國,因首都是布拉柴維爾,簡稱“剛果(布)”,以區別剛果河以東的另一個剛果共和國。剛果獨立後,繼續採用自治政府時期的綠、黃、紅三色國旗 [1] 
1968年6月31日,剛果共和國發生政變,剛果勞動黨取得政權,Marien Ngouabi,Ngouabi堅持社會主義路線 [2]  ,改國名為剛果人民共和國 [1] 
1969年12月31日,剛果更換了新國旗,旗面為紅色,靠旗杆一側的旗角上方繪有一顆金黃色的五角星,五角星下面是交叉着的鐵錘和鋤頭,周圍環繞着綠色的棕櫚枝花環。紅色象徵剛果人民為民族獨立所進行的鬥爭,綠色棕櫚枝象徵和平,鐵錘和鋤頭象徵工農團結,金黃色五角星象徵希望 [1] 
1990年,剛果實現政治多元化,國家體制由原來的勞動黨一黨執政改為多黨制 [1] 
1991年1月,剛果全國議會通過憲法修改案,6月4日將國名恢復為剛果共和國,6月10日將國旗恢復為獨立時採用的綠、黃、紅三色國旗。綠色象徵森林資源及對未來的希望,黃色代表誠實和寬容,紅色表示獨立、熱情與尊嚴 [1] 
剛果共和國曆史國旗

剛果共和國國旗設計要素

剛果共和國國旗旗幟呈長方形,長寬比例為3:2。旗面由綠、黃、紅三色構成,旗地左上角部分為綠色,右下角部分為紅色,一道黃色的寬帶從旗地左下角斜過旗面中央至旗的右上角 [1] 

剛果共和國國旗象徵意義

剛果共和國國旗旗幟的綠色和黃色具有不同的象徵意義。綠色象徵森林資源及對未來的希望,黃色代表誠實和寬容,紅色表示獨立、熱情與尊嚴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