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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書要制
鎖定
- 中文名
- 刑書要制
- 時 期
- 北周
- 人 物
- 宇文邕
- 意 義
- 約束驕橫不法的地主和貪官污吏
刑書要制人物介紹
北周皇帝宇文邕制定《刑書要制》
刑書要制書本內容
《刑書要制》規定:持械搶劫一匹絹以上,不持械搶劫五匹以上,官員監守自盜二十匹以上,小偷及官員詐取三十匹以上(這裏絹只是個衡量單位,表示同等價值的財物),地方豪強隱匿户口五户及十丁以上,或土地三頃以上,一概處以死刑。
《刑書要制》規定:禁佛道二教,罷沙門、道士,300餘萬令還俗,沒收寺廟財產充作軍費,頒發統一權衡度量,通行全國,令山東諸州。
《刑書要制》規定:“正、長隱五户以上,隱地三頃以上者,至死”。
楊堅刪訂及<<開皇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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