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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責任論

鎖定
《刑事責任論》是2009年1月由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英)塔德洛斯。 [1]  本書是根據刑事責任的制度及政治功能,來探究其恰當的本質及範圍。
中文名
刑事責任論
作    者
(英)塔德洛斯
譯    者
譚淦
出版社
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出版時間
2009年01月01日
頁    數
475 頁
開    本
16 開
裝    幀
平裝
ISBN
9787300101378
叢書名
當代世界學術名著

刑事責任論內容簡介

塔德洛斯從思考刑事責任的倫理、政治基礎開始,重新討論刑事責任的幾個核心原理。
第一編通過一種全新的自主性觀念來檢討和審視刑事責任的本質。塔德洛斯探究了自主性的本質,並討論尊重人的自主性的意義。基於對自主性的思考,他進而討論了責任的成立條件。塔德洛斯提出了關於刑事責任與自由主義政治論關係的第一個體系性論述,表明了責任的成立條件是怎樣由刑法的制度安排來確認並受其限制。
在第二編中,塔德洛斯進一步討論刑事責任的幾個核心原理。他檢視了因果關係、意圖以及信念的恰當本質和作用,並討論這些概念是應該作事實性理解,還是規範性理解。本書還對不作為犯、犯罪辯護事由的本質與作用進行了體系性、規範性的討論,包括:全面而深刻地探究精神障礙成立辯護事由的不同可能性,正當辯護事由的本質,不同的寬恕事由抗辯,以及特定的人格特徵對被告要免於刑事責任所必須符合的標準的影響。

刑事責任論作者簡介

維克托·塔德洛斯(Victor Tadros),英國倫敦大學(London University)國王學院(King’s College)法學博士,曾任愛丁堡大學(Edinburgh University)法學院講師,現任華威大學(University of Warwick)刑法和法理學教授(Professor of Criminal Law and Legal Theory)。

刑事責任論媒體評論

在這本富有原創性及啓發性的專論中,塔德洛斯以全新的路徑研究責任、刑事責任及人格觀念的關係,因果原理與譴責原理的關係,不作為犯的原理與實踐,以及正當事由與辯護事由的關係等等重大規範性問題。他的著作對於人們重新對刑法理論產生興趣有重大貢獻。
——Amdrew Ashworth,牛津大學法學教授
值得稱讚的是,塔德洛斯能夠始終以如此清晰且令人信服的方式來展開對一個複雜論題的分析。他每一章的論證都邏輯嚴密,任何通曉刑法基本觀念的人也都能夠領會和理解。毫無疑問的是,他本人所提出的、建立在個人責任基礎上的人格論,在其政治及制度性語境中具有原創性;而在接下來的許多年裏,本書都將是刑法理論上首要的參考文獻。
——British Jouranl of Criminology(《英國刑事學雜誌》)

刑事責任論目錄

導言
刑事責任的規範研究方法
本書簡介
本書的研究範圍
第一編 刑事責任的特徵
第一章 責任的本質
第一節 責任與解釋:一種主要情形
第二節 責任層級論述的改進:責任與評價
第三節 改進層級論述的兩個條件
第二章 選擇、人格及能力
第一節 人格與刑事責任
第二節 能力、選擇與責任
一、能力與法律地位責任
二、能力不是責任歸因的必要條件
三、選擇與責任歸因無關
第三節 刑事責任與決定論
第三章 傳達及刑事責任的特徵
第一節 傳達功能與惡
一、刑罰的反功利論與傳達目標
二、傳達內容
三、誰是傳達的恰當目標
第二節 傳達、人格與行為
一、結果與人格評價無關
二、對應原理、主觀主義與客觀主義
三、尊重自主性與責任
第三節 結論
第四章 刑事責任的構造
第一節 不法行為與辯護事由
第二節 辯護事由的分類
一、對什麼分類
二、分類的原則
第三節 為三元結構而辯
一、正當事由與寬恕事由的區別
二、寬恕事由與豁免事由的區別
第四節 結論
第二編 刑事責任的原理
第五章 刑事責任豁免事由:自然、社會及政治因素
第一節 傳達、自主性與時間
一、傳達與自主性
二、時間
第二節 責任否認與污名
第三節 政治豁免事由
第四節 結論
第六章 因果關係的本質
第七章 不作為犯:有責性、責任與自由
第八章 意圖的重要性
第九章 信念的倫理
第十章 正當辯護事由的實在與表象
第十一章 寬恕事由的特徵
第十二章 精神障礙作為寬恕事由
第十三章 標準調整與刑事責任
參考文獻
作者索引
主題索引
附袁一:(文獻)人名
附表二:(案例)人名
附表三:法令
附表四:術語表
譯後記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