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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保理
鎖定
- 中文名
- 出口保理
- 外文名
- Export factoring
- 類 別
- 保理
- 運用領域
- 出口
出口保理業務流程
1.保理商(銀行)審核出口商提交的《出口商業發票貼現申請書》的各項內容,保證其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
3.貼現時,出口商向保理商提交《出口商業發票貼現申請書》及商業發票、運輸單據副本及其他相關單據,保理商審核《出口商業發票貼現申請書》及商業發票中的有關內容。
4.保理商應逐筆辦理貼現,將貼現款項給付出口商,在辦理貼現時收取手續費,同時扣減出口商貼現額度,並做相應會計處理。
5.收到債務人付款後,保理商應在扣收本息後將餘額劃入出口商帳户,恢復出口商貼現額度,做相應的會計處理。
6.如已貼現的應收帳款到期後未能收回,保理商應自相關發票到期日起以恰當的方式向出口商催款。
出口保理定義
出口保理是指保理商(通常是銀行或銀行附屬機構)對採用賒銷等信用方式出口商品或提供服務的出口商在受讓其應收賬款的基礎上,提供信用擔保、貨款催收、銷售分類賬管理以及貿易融資等金融服務。
出口保理按照保理商是否承擔買方的信用風險劃分,分為無追索權保理和有追索權保理;按照是否需要融資劃分,分為融資性保理和非融資性保理;按買斷與否劃分,分為買斷型保理和非買斷型保理。
出口保理特點介紹
1、融通資金、手續簡便:獲得靈活的貿易融資便利,解決因賒銷引起的現金流不足,加速資金週轉,及時補充營運資金;
3、美化報表、降低成本:將未到期的應收賬款直接轉換為現金收入,降低資產負債率,報表得以美化。保理商負責應收賬款催收和銷售分户賬管理,不僅省卻財務管理的人力和物力,及時瞭解國外買方的資信狀況變化,控制銷售風險;更能助消除與不同國家買方之間交易的語言、文化和法律障礙。
出口保理適用對象
1、進口商不能或不願開出信用證,致使出口交易不能達成,限制了出口量的提高;
2、進口商因出口商不願提供信用付款方式而轉往其它供應商;
3、準備採用信用付款方式,但對海外進口商的資信和財務能力存有疑慮;
4、為了更有效地拓展市場,決定在有關的海外市場聘任銷售代理,因此而必須提供信用付款方式;
5、出口商迫切需要營運資金,又不能向銀行提供有效的擔保或抵質押物;
6、希望解除賬務管理和應收賬款追收的煩惱,避免壞賬損失。
出口保理申請條件
1、申請人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准登記,取得經年檢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和生產經營許可證,具有進出口經營權;
2、申請人具有良好的商業信用、出口產品質量有保證;
3、進口商信譽良好,具有履約實力,近年進口付匯記錄良好;
4、申請人財會制度健全,財務狀況合理,現金流量正常;
6、賒銷貿易背景合法、真實、有效,購銷雙方沒有爭議;
7、應收賬款未設任何形式的擔保;
8、債權憑證真實、完整;
9、進口商不處於發生內亂、戰爭、金融危機或受別國制裁等高風險地區;
10、出口保理商要求的其他條件。
出口保理申請資料
1、出口商營業執照、進出口貿易合同、近期財務報表;
2、《出口保理業務申請書》、《進口商基本情況表》;
3、債權轉讓單據;
4、出口保理商要求的其他資料。
出口保理申辦程序
1、出口商向出口保理商申請辦理出口保理業務,提供出口保理商要求的資料;
2、出口保理商審核同意後,與出口商簽定出口保理協議;
3、出口商將進口商的有關情況及交易資料提交給出口保理商;
4、出口保理商將資料整理後轉送進口商所在國內的經選定的進口保理商;
6、出口保理商轉通知出口商,如果該進口商資信可靠,則出口保理商對進出口雙方間的交易加以確認;
7、進出口雙方簽定以保理方式結算的貿易合同;
8、出口商按合同規定備貨裝運後,將發票及有關貨運單據交給出口保理商;
9、出口保理商按出口商要求,預付其一般不超過80%的貨款或採用買斷票據的形式,即按票面金額扣除利息等各項費用後,將貨款餘額無追索權地付給出口商;
11、發票、匯票到期後,進口商按票面金額付款給進口保理商(如果進口商在發票到期日90天后仍未付款,進口保理商做擔保付款);
12、進口保理商扣除服務費後將餘下貨款劃付給出口保理商;
13、出口保理商在扣除預付貨款、佣金、銀行轉帳及其他費用後,將餘款交給出口商;如果是買斷的,則結帳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