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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
(漢語漢字)
鎖定
凡(拼音:fán)是漢語通用規範一級漢字(常用字)
[1]
。此字始見於商代甲骨文及商代金文,其古字形像矩形的盤子一類器具的象形,是“槃(盤)”的初文
[2]
。也有人認為“凡”像船帆的形狀,是“帆”的初文。
[3]
盤子聚容眾物,故“凡”有總括義,後引申為大概、要略的意思。又引申為遍指,即凡是、所有,又引申為總共。“凡”又有平常的意思,由此引申為人的、世俗的,如:凡塵、思凡。
凡文字源流
“凡”的構型和本義説法不一。一種説法為象形字,像側視的盤形,左為盤口,或以為上像盤口,下像其足。從這個角度講“凡”本義是盤子一類的器具,是盤或槃的初文。甲骨卜辭“盤庚”也作“凡庚”可旁證。
[2]
也有人認為“凡”字是上古時代的“帆”形,亦即“帆”字的初文。據説,“凡”是圖騰時代一個最早把帆創制出來的部落的族徽。這部落以“凡”為姓,後來成為周公之後六小國之一。
[3]
也有人提出對前兩者不同的看法,認為“凡”是一種與現代擔架相似器具,也叫抬槃。河南安陽侯家莊1001號大墓出土了三件抬槃,形如牀。長與寬與一箇中等偏高的人的身材相合,可能是抬屍下葬的器具。兩個人將放了屍體的大木槃抬起時,必須一齊用力,才能平穩地抬起來,所以凡字引申出總括的意義,指某類中的所有個體。
[7]
“凡”字的西周金文(圖2)與甲骨文類似,戰國楚系文字旁出一筆為飾(圖3),或再在飾筆上加點,如字形3。小篆(圖4)彎曲右筆,寫法較特殊。秦漢隸書(圖5-7)筆畫平直化,最後形成楷書的寫法。楷書或作“凢”,移末筆於字上,為異寫字形,不作為規範字體。
[2]
凡詳細釋義
詞性 | 釋義 | 英譯 | 例句 | 例詞 |
---|---|---|---|---|
副詞 | 凡是;表示所有的對象無一例外 | all | 《易·益卦》:“凡益之道,與時偕行。” 韓愈《送孟東野序》:“凡出乎口而為聲者,其皆有弗平者乎!” | |
表示數量的全部;總共 | altogether | 《易·繫辭上》:“幹之策二百一十有六,神之策百四十有四,凡三百有六十。” 《後漢書·皇甫規傳》:“所著賦、銘、碑、贊、禱文、吊、章表、教令、書、檄、箋記,凡二十七篇。” | ||
只是;不過是 | 王若虛《孟子辨惑》:“蓋孟子之言,隨機立教,不主故常,凡引人於善地而已。” | |||
名詞 | 要旨;要略 | outline | 《漢書·揚雄傳下》:“僕嘗倦談,不能一二其詳,請略舉凡,而客自覽其切焉。” 《文獻通考·經籍五》:“大抵古書未有無序者,皆系之於篇末,蓋以總其凡也。” | 凡例;大凡;發凡 |
宗教和神話中稱人世間 | mortal world | 王惲《靈巖寺》詩:“地靈連海岱,境勝隔仙凡。” | 凡塵;思凡;下凡 | |
中國民族音樂音階的一級,樂譜上用作記音符號,相當於簡譜的“4”。參見“工尺譜” | 《宋史·樂志十七》:“無射、應鐘用‘凡’字。” | |||
(Fán) 春秋時國名,在今河南輝縣西南 | 《春秋·隱公七年》:“冬,天王使凡伯來聘。” 《莊子·田子方》:“楚王與凡君坐,少焉,楚王左右曰‘凡亡’者三。” | |||
(Fán)姓氏用字,參看“凡姓” | ||||
形容詞 | 平常;普通 | ordinary | 《後漢書·崔駰傳》:“蓋樹高靡陰,獨木不林,隨時之宜,道貴從凡。” 葉適《北村記》:“餘海濱之人,山凡水俗,常恨不得生長其地而尚友其賢豪。” | 凡庸;平凡;自命不凡 |
凡古籍釋義
凡説文解字
【卷十三】【二部】浮䒦切(fán)
最括也。從二,二,偶也。從紳,紳,古文及。
凡説文解字注
“冣𢬸而言也”注:冣各本作最。最者,犯而取也,非其義,今正。冣者,積也。才句切。𢬸者,絜也。絜者,束也。絜者,麻一耑。束之成一耑也。冣𢬸者,緫聚而絜束之也。意內言外曰詞,其意冣𢬸,其言凡也。《春秋繁露》曰:號凡而略,名目而詳。目者,徧辨其事也。凡者,獨舉其大也。享鬼神者號一曰祭,祭之散名。春曰祠,夏曰礿,秋曰嘗,冬曰丞。獵禽獸者號一曰田,田之散名。春苗,秋蒐,冬狩。按周禮多言凡。六典,凡也。治典、敎典、禮典、政典、刑典、事典、目也。鄭注:言冣目者,謂其緫數也。若其他言凡祭祀,凡賓客,凡禮事,凡邦之吊事。言師掌官成以治凡,亦皆聚括之謂。舉其凡,則若網在綱。杜預之説《春秋》曰:傳之義例,緫歸諸凡,凡之言氾也,包舉氾濫一切之稱也。
“從二,二,耦也”注:耦各本作偶,今正。一二者,天地之大數也。故從二。
“從𢎜。𢎜,古文及字”注:見又部。及,逮也。從及者,取𢬸束之意,浮䒦切。古音在七部,讀扶音切。按篆體右像古文及之半,而左引筆下垂。內從一,非從二也。與説解不相應。夫許既列之二部,明言從二,不宜乖異如是。蓋轉寫旣久,譌奪之由,尠有深思者。許以先篆後古籀為經例。先古籀後篆為變例。變例之興,起於部首。部首為二,則從二之凡當先列。從一之凡當後之,考定其文。當作□。冣□而言也。從二,二,耦也。從𢎜、𢎜古文及。此下又云□、篆文□。李斯省改古文,漢人行之。故許立文必如是,妄人不知。一移一奪。乃使倉頡所造,千古放佚。許君凡例,委於艸莽矣。○江沅曰,右旁作□,乃古文及之省也。𠂋乃二之形,而以上筆引長配右也,當雲從古文及省,則得之矣。
[11]
凡廣韻
符鹹切,平凡並 ‖凡聲談3部(fán)
凡,常也。皆也。輕也。非一也。又姓,周公子凡伯之後,《姓苑》雲:“晉陵人。”符鹹切。七。
【校釋】符鹹切,所錄反切與韻目同,蓋以本韻本紐以外之字少而且生僻,特借用鹹韻“鹹”字為切語下字,非編者之失,故不改。《集韻》沿用這一借用。《切三》、《王一》、《王三》作符䒦切,“新添類隔今更音和切”亦作符䒦切,沒有借用,但因為“䒦”字罕見沒有繼承下來。
[12]
凡康熙字典
【子集下】【幾部】 凡;部外筆畫:1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並符鹹切,音帆。《説文》:最括也。《玉篇》:非一也。《廣韻》:常也,皆也。《正韻》:大槪也。
又《前漢·揚雄傳》:請略舉凡。注:師古曰:凡,大指也。《杜預·左傳序》:發凡以言例。
又《玉篇》:計數也。《前漢·石奮傳》:凡號奮為萬石君。注:師古曰:凡,最計也。總合其一門,計五人為二千石,故號萬石君。
又最凡,諸凡之最目也。《周禮·天官·司會》注:書謂簿書,契其最凡也。《小宰》疏:凡要亦是簿書,如今印契,其凡目所最處印之。
又輕微之稱。《廣韻》:凡,輕也。《孟子》:待文王而後興者,凡民也。
又國名。在濬州。《春秋·隱七年》:天王使凡伯來聘。《左傳·僖二十四年》:凡蔣、邢、茅、胙、祭,周公之胤也。
又姓。《韻會》:周公凡伯之後。
凡字形書法
凡字形對比
凡書寫提示
凡書法欣賞
凡音韻彙集
凡中上古音
時代 | 聲韻系統名稱 | 韻部 | 聲母 | 韻母 |
---|---|---|---|---|
先秦 | 高本漢系統 | bʰ | i̯wăm | |
王力系統 | 侵 | b | ǐwəm | |
董同龢系統 | 談 | bʰ | juăm | |
周法高系統 | 談 | b | jwam | |
李方桂系統 | 談 | b | jam | |
西漢 | 侵 | |||
東漢 | 侵 | |||
隋唐 | 擬音/高本漢系統 | bʰ | i̯wɐm | |
隋唐 | 擬音/王力系統 | p | ǐɐm | |
擬音/董同龢系統 | bʰ | juɐm | ||
擬音/周法高系統 | b | iuɑm | ||
擬音/李方桂系統 | b | jwɐm | ||
擬音/陳新雄系統 | bvʰ | ǐuɐm |
凡韻書集成
字頭 | 小韻 | 韻攝 | 聲調 | 韻目 | 聲母 | 聲類 | 開合 | 等第 | 清濁 | 反切 | 擬音 | |
---|---|---|---|---|---|---|---|---|---|---|---|---|
廣韻 | 凡 | 凡 | 鹹 | 平聲 | 下平二十九凡 | 奉 | 合口呼 | 三等 | 全濁 | 符䒦切 | bʰjuɐm | |
集韻 | 凡 | 鹹 | 平聲 | 下平二十九凡 | 奉 | 合口呼 | 三等 | 全濁 | 符鹹切 | bviuɐm | ||
禮部韻略 | 平聲 | 凡 | 符鹹切 | |||||||||
增韻 | 平聲 | 凡 | 符鹹切 | |||||||||
中原音韻 | 煩 | 陽平 | 寒山 | 非 | 開口呼 | 全清 | fuan | |||||
中州音韻 | 平聲 | 寒山 | 扶班切 | |||||||||
洪武正韻 | 凡 | 平聲 | 二十一覃 | 奉 | 奉 | 全濁 | 符鹹切 | vam | ||||
分韻撮要 | 凡 | 陽平 | 第二十五翻反泛發 | 非 |
凡方音彙集
注意:發音用國際音標標註,僅作參考,可能與實際發音有異
方言區 | 方言點 | 聲母及韻母 | 調值 | 調類 | 備註 |
---|---|---|---|---|---|
北京官話 | 北京 | fan | 35 | 陽平 | |
冀魯官話 | 濟南 | fæ̃ | 42 | 陽平 | |
中原官話 | 西安 | fæ̃ | 24 | 陽平 | |
西南官話 | 武漢 | fan | 213 | 陽平 | |
西南官話 | 成都 | fan | 31 | 陽平 | |
江淮官話 | 合肥 | fæ̃ | 55 | 陽平 | |
江淮官話 | 揚州 | fæ̃ | 34 | 陽平 | |
晉語 | 太原 | fæ̃ | 11 | 平聲 | |
吳語 | 蘇州 | vᴇ | 24 | 陽平 | |
吳語 | 温州 | va | 31 | 陽平 | |
湘語 | 長沙 | fan | 13 | 陽平 | |
湘語 | 雙峯 | ɤua | 13 | 陽平 | |
贛語 | 南昌 | fan | 45 | 陰去 | |
客家話 | 梅縣 | fam | 11 | 陽平 | |
粵語 | 廣州 | fan | 21 | 陽平 | |
粵語 | 陽江 | fan | 43 | 陽平 | |
閩語 | 潮州 | huam | 35 | 陽上 | 未註明異讀原因 |
閩語 | 潮州 | huam | 55 | 陽平 | |
閩語 | 廈門 | huan | 24 | 陽平 | |
閩語 | 福州 | xuaŋ | 52 | 陽平 | |
閩語 | 建甌 | uaiŋ | 21 | 上聲 |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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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國務院關於公佈《通用規範漢字表》的通知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引用日期2020-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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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陳政 著.字源談趣 800個常用漢字之由來[M].北京:新世界出版社,2006.07:472
- 4. 商務印書館辭書研究中心 編.新華寫字字典 第2版[M].北京:商務印書館,2011.1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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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平水韻 十五鹹 .搜韻[引用日期2020-04-17]
- 7. 何金松著.漢字文化解讀[M].湖北人民出版社:武漢,2004.07:524
- 8. 中國漢語大詞典編輯委員會、漢語大詞典編纂處編纂.漢語大詞典 第2卷[M]:漢語大詞典出版社,1986.11: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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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東漢]許慎 原著;湯可敬 撰.説文解字今釋[M].長沙:嶽麓書社,1997.07:1950
- 11. 辭書查詢 .復旦大學中華文明數據中心[引用日期2020-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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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漢語大詞典編纂處整理.康熙字典 標點整理本[M].上海:上海辭書出版社,2008.08:61
- 14. 韻書 .漢典[引用日期2020-04-17]
- 15. 北京大學中國語言文學系語言學教研室編.漢語方音字彙(第二版重排本)[M].北京:語文出版社,2003.06: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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