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冼光

鎖定
冼光(1470——1542年),字汝實,別號羅江,廣東廣州府順德縣鷺洲堡大羅村人(今佛山市順德區樂從鎮大羅村)人。明弘治九年(1496年)中進士,任命為江西安仁縣令。後因父親去世,冼光離開安仁。喪服期滿,補缺任泰興縣令。後來被召為陝西道御史,出巡應天府。冼光做了7年御史,後因上疏被壓下不辦,於是請求辭官歸家奉養母親,18年不出門。嘉靖戊子(1528年),冼光再受推薦起用,任南京通政司參政,後任太僕太常,晉升工部右侍郎,後因太廟火災而辭職。1542年(明嘉靖壬寅年)農曆12月8日去世,享年74歲。 [1] 
本    名
冼光
別    名
冼燈籠
汝實
羅江
所處時代
明朝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廣東廣州府順德縣
出生日期
1470年農曆2月15日
逝世日期
1542年農曆12月8日
主要作品
有著作、奏章、詩文等十卷(均已丟失)
主要成就
《毀佛疏》《宦官劉瑾擅權疏》《彈劾江彬疏》
官    職
工部右侍郎
曾 孫
冼憲祖
朋友圈
梁文康、湛若水等

冼光個人信息

冼光(1470年農曆2月15日—1542年農曆12月8日),字汝實,號羅江,廣東廣州府順德縣鷺洲堡大羅村人。後居佛山。明弘治九年(1496年)中進士,任命為江西安仁縣令。他為官廉潔愛民,善於判辨疑難案件。有一個窮人的兒子,被誣陷犯死罪,拖了很長時間還未審判清楚。冼光一審訊就弄清真相,立刻把他釋放了。老百姓編了兩句話説:“民無冤訟,有冼燈籠;訟無滯屈,有冼三日。”“燈籠”能明照,“三日”是速斷,都是稱頌冼光的話。縣內遭水災,百姓受飢,冼光沒等待上司下令就發放錢糧賑濟,使很多老百姓及時得救。有人怪他越權,他笑説:“父母官但能保民足矣,一己榮辱,何足道哉。”縣產鹽,前任官員大都貪圖鹽税的盈餘,冼光卻把它繳公,以後成為例規。
後因父親去世,冼光離開安仁。喪服期滿,冼光補缺任泰興縣令。在任中,糾正了不少冤假錯案,被人稱頌。後來被召為陝西道御史,出巡應天府。他獎勵廉潔,檢舉貪污,以作風正派而著名。冼光做了7年御史,上疏請毀佛像,揭發宦官劉瑾專權、江彬誘惑皇帝出巡等,理直氣壯,洋洋萬言。大家都在為他擔心,他卻神色自若。因上疏被壓下不辦,於是冼光請求辭官歸家奉養母親,18年不出門。
嘉靖戊子(1528年),冼光再受推薦起用,任南京通政司參政,後任太僕太常,晉升工部右侍郎。在任期間,都有政績,聲譽很好,但是他仍被當權者所忌。適逢太廟火災,冼光便按成例自己辭職。冼光為人廉潔、正直,做官的時候,不愛繁華熱鬧;辭官之後,絕跡官場來往;每日跟隨一些老人走到田間談問農事,沒有人知道他是個做高官的人。1542年(明嘉靖壬寅年)農曆12月8日去世,享年74歲。 [1] 

冼光冼光家族墓

位於樂從大羅進士裏(冼家)。共三座明墓。
一為冼安與楊氏合葬墓。墓男主人因其子冼光在朝為官,請賜封追贈,由追封文林郎到中憲大夫、通議大夫南京大理室卿,女主人由太孺人到恭人至淑人。
二為冼光墓。冼光,字汝實,號羅江,順德樂從人。明朝宏。治丙辰(1496年)考獲進士,曾任南京太僕寺少卿,升通議大夫南京工部右侍郎,後轉南京太常寺卿。為官有政聲,被民眾譽為“冼燈籠”。
三為冼堯祖之母墓。堯祖在萬曆六年(1578年)為光祿寺典簿之職。墓旁有兩塊碑。“奉天勅命冼光父母碑”長2.10米,寬94米,厚0.16米。18行共346字,有13行看不清。正中篆額“奉天勅命”四字,伴以兩小云龍,兩邊大雲龍夾額。底座刻雲雷紋。“奉天誥命冼光父母碑”長2.10米,寬0.82米,厚0.11米。24行共501字,有48字磨損。正中篆額“奉天誥命”四字,伴以兩小龍,兩大雲龍夾額。底座刻葉脈紋。
參考資料
  • 1.    冼光  .佛山市禪城區人民政府[引用日期2020-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