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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型城市

鎖定
12月3日,國務院正式發佈《全國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規劃 (2013-2020年)》,這是我國首次出台關於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的國家級專項規劃。《規劃》首次在全國確定了262個資源型城市,這些資源型城市又按照資源開發的不同階段劃分為四大類:成長型城市、成熟型城市、衰退型城市、再生型城市 [1] 
中文名
再生型城市
發佈單位
國務院
再生型城市基本擺脱了資源依賴,經濟社會開始步入良性發展軌道,是資源型城市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先行區。應進一步優化經濟結構,提高經濟發展的質量和效益,深化對外開放和科技創新水平,改造提升傳統產業,培育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加大民生投入,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品位,形成一批區域中心城市、生態宜居城市、著名旅遊城市。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