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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團
(戰區和集團軍之間的指揮層次)
鎖定
- 中文名
- 兵團
- 外文名
- Corps
- 外文名
- Legion
- 別 名
- 軍團
兵團概念定義
兵團指軍、師、旅級作戰部隊的統稱。依作戰任務,分為戰役兵團、高級戰術兵團(戰役戰術兵團)、基本戰術兵團、戰術兵團。中國人民解放軍的集團軍為戰役兵團,師為基本戰術兵團,旅為戰術兵團。美軍稱航空母艦突擊編隊為戰役兵團。俄軍稱軍和分艦隊為高級戰術(戰役戰術)兵團,師為基本戰術兵團,旅為戰術兵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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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團歷史背景
“兵團”一詞,歷史上有多種含義:①對擔負不同作戰任務的大部隊的稱呼。如主力兵團、地方兵團、遊擊兵團等。②中國歷史上軍隊的一級組織。抗日戰爭時期,國民革命軍曾編有兵團,有的轄集團軍,有的轄集團軍和軍團。中國人民解放軍在革命戰爭時期編有兵團。1937年12月,延安八路軍留守處改編為八路軍留守兵團,轄1個旅部、9個團。1947年3月組建了西北野戰兵團,轄2個縱隊、2個旅。1948年華東野戰軍、東北野戰軍及華北軍區組建的8個兵團,分別轄若干縱隊或師、旅。上述兵團多無統一編制。1948年冬至1949年夏,中國人民解放軍進行整編,兵團的編制趨向統一,全軍共編有17個兵團,分別隸屬總部、野戰軍,一般轄3~4個軍。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各兵團番號相繼取消。1954年10月,成立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主要擔負屯墾戍邊任務。1968年3月,組建黑龍江生產建設兵團。1969年12月,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批准在福建、江西兩省組建生產建設兵團。後來,人民解放軍的生產建設兵團陸續撤銷。1981年12月,恢復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番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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