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共同訴訟制度
鎖定
共同訴訟制度,在代表人訴訟中,人數眾多一方當事人只要推選出訴訟代表人,即可不必親自參加訴訟,而共同訴訟人必須親自參加訴訟;
- 中文名
- 共同訴訟制度
- 定 義
- 在代表人訴訟中,人數眾多一方當事人只要推選出訴訟代表人,即可不必親自參加訴訟,而共同訴訟人必須親自參加訴訟
- 所屬學科
- 法律學
區別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在代表人訴訟中,人數眾多一方當事人只要推選出訴訟代表人,即可不必親自參加訴訟,而共同訴訟人必須親自參加訴訟;
(2)訴訟代表人實施的訴訟行為,除法律規定必須經過被代表的當事人同意才對其有效以外,原則上對當事人全體有效,但共同訴訟人一人的訴訟行為,在必要共同訴訟中,原則上只有經過其他當事人的承認,才對其他當事人生效,在普通共同訴訟中,對其他共同訴訟人不生效。
- 詞條統計
-
- 瀏覽次數:次
- 編輯次數:11次歷史版本
- 最近更新: mbgciq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