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開招標
鎖定
公開招標是政府採購的主要採購方式,是指採購人按照
法定程序,通過發佈招標公告,接收所有潛在的不特定的供應商參加投標。採購人通過招標文件確定的標準,從所有投標單位中擇優評選出中標單位,並與之簽訂
政府採購合同的一種
採購方式。
[1]
- 中文名
-
公開招標
- 外文名
-
Open Tendering
- 別 名
-
無限競爭性招標
- 法律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
公開招標特點介紹
公開招標方式體現了
市場機制公開信息、規範程序、公平競爭、客觀評價、公正選擇以及優勝劣汰的本質要求。
公開招標因為投標人較多、競爭充分,且不容易串標、圍標,有利於招標人從廣泛的
競爭者中選擇合適的中標人並獲得最佳的
競爭效益。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採用公開招標,應當按照法律規定在國家發展改革委和其他有關部門指定媒介發佈
資格預審公告或
招標公告,符合招標項目規定資格條件的潛在投標人不受所在地區、行業限制,均可申請參加投標。
公開招標分類方式
公開招標按照公開的地域範圍又可以分為國內公開招標和國際公開招標。
公開招標情形
依法必須公開招標項目主要有三類:
一是國家重點項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地方重點項目(《招標投標法》第十一條);
二是
國有資金佔控股或者
主導地位的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八條);
依法必須公開招標的項目,因存在需求條件和
市場供應的限制而無法實施公開招標,且符合法律
規定條件情形的,經招標項目有關
監督管理部門審批、核准或認定後,可以採用邀請招標方式。
- 參考資料
-
-
1.
黃雙蓉.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經濟科學出版社,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