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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設

鎖定
所謂公理或公設,指的是某門學科中不需要證明而必須加以承認的某些陳述或命題,即“不證自明”的命題。一門學科如果被表示成公理的形式,那麼它的所有命題就可以由這些公理或公設邏輯地推證出來。如果我們把一門學科比作一幢大樓,那麼該學科的公理或公設就像大樓的地基,整幢大樓必須以它為基礎而建立起來。
中文名
公設
提出者
歐幾里德
來源出處
幾何原本
著名的歐幾里德的《幾何原本》中的5個公設:
1. 由任意一點到任意一點可作直線。
2. 一條有限直線可以繼續延長。
3. 以任意點為心及任意的距離可以畫圓。
4. 凡直角都相等。
5. 如果一條線段與兩條直線相交,在某一側的內角和小於兩直角和,那麼這兩條直線在不斷延伸後,會在內角和小於兩直角和的一側相交。 [1] 
(最後一條公設就是著名的平行公設,或者叫做第五公設。它引發了幾何史上最著名的長達兩千多年的關於“平行線理論”的討論,並最終誕生了非歐幾何。)
參考資料
  • 1.    林言椒,何承偉.中外文明同時空 晚清民初VS工業革命.上海:上海錦繡文章出版社,2009: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