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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不服從

鎖定
公民不服從(Civil disobedience),指發現某一條或某部分法律、行政指令是不合理時,主動拒絕遵守政府或強權的若干法律、要求或命令,而不訴諸於暴力,這是非暴力抗議的一項主要策略。據説在最初的含義中(ahimsa以及satyagraha),有憐憫的意味,包含了對不同意見的尊重。
中文名
公民不服從
性    質
反抗法律不公的方法
提出者
亨利·戴維·梭羅
出    處
《論公民的不服從》

公民不服從名詞解釋

公民不服從,是人們反抗法律不公的方法之一,在許多非暴力抗議運動中都有使用,包括在印度(甘地的社會福利運動以及從大英帝國獨立的運動)、在南非針對種族隔離的鬥爭、非裔美國人民權運動,以及世界範圍內的各種和平運動。其中最早獲得巨大成功的是1919年埃及人反對英國佔領的革命。
美國作家亨利·戴維·梭羅經過實踐後,於1849年在短文《論公民的不服從》中,開創了這一現代理論。該文主旨提倡依靠自己,並認為面對不公,不一定要訴諸暴力,可以採取不支持、甚至抵制的作法。這篇短文對此後從事公民不服從的人士,產生了廣泛的影響。在文中,梭羅將拒絕納税,作為對奴隸制度美墨戰爭的一種抗議。

公民不服從早期使用

梭羅並沒有發明“公民不服從”這一名詞,甚至都沒有使用過。1848年他作出劃時代的演講,而後1849年刊印出版,“公民不服從”這一名詞,開始在許多有關美國奴隸制的宣傳和演講中出現,這些實例包括:
(1) 福音適用於逃逸奴隸法案[1850年],文宣,奧利弗·斯登(1851年);
(2) “更高的法律”,逃逸奴隸法案的申請中,約翰·內威爾、約翰·蔡斯 (1851年);
(3) 公民不服從的侷限,文宣,納撒尼爾·霍爾(1851年);
(4) 公民不服從的責任與侷限,演講,塞繆爾·科爾科特·巴特勒特(1853年)
1866年,也就是梭羅去世後的第四年,當該演講首次以“公民的不服從”為題刊印時,這一名詞已經被較廣泛使用。

公民不服從理論與技術

反戰人士因為公民不服從,在法院前被捕。 反戰人士因為公民不服從,在法院前被捕。
作為公民不服從的行動,可以選擇故意觸犯某項法律,例如採取和平的阻塞,或非法佔據某些設施。抗議者通過這種非暴力的擾亂行為,進而導致當局採取逮 捕、攻擊甚至毆打等措施。如何應對逮捕或攻擊,抗議者通常需要預先進行培訓,這樣面對情況才能保持平靜、不抵抗,這樣對當局才不會構成威脅。
以甘地所提要點作為例子:
1. 公民抗議者(或不合作主義者)不懷有憤怒情緒;
2. 忍受對方的惱怒;
3. 忍受對方的攻擊,不進行報復,即使遭到處罰也不屈從;
4. 面對當局人員實施逮捕,公民抗議者將配合拘捕,即使當局試圖沒收其財產,也不進行反抗;
5. 若抗議公民的財產是受託性質,他將可以拒絕服從,即使喪失生命也要加以捍衞,但不能進行報復;
6. 報復行為包括咒罵
7. 抗議公民絕不侮辱對方,也不會採取新式的喊叫,因為這有違ahimsa;
8. 抗議公民不向英國國旗敬禮,對於官員,無論英國還是印度的,也不能進行侮辱;
9. 在鬥爭期間,如果有人侮辱官員,或對其實施攻擊,抗議公民將保護該官員,即使有生命危險,也要使其免受攻擊

公民不服從現今的表達方式

表達的方法,大致可分為三種:
(1) 通過法定程序去進行上訴,通過法院、議會或政府部門去爭取權利和修改錯誤(合法)
(2) 行使法律上的公民權利,進行示威或遊行等等來表達自己的意見(合法)
(3) 違抗此不合理法律,並付出懲罰代價(如:坐牢),以喚起其他公民和輿論的關注和壓力(不合法)
以己身去違抗不合理法律的不合法處理方法,在西方被稱為“公民不服從權”。

公民不服從具體實例

印度(印度人)
在非洲和亞洲的前殖民地,公民不服從被用作民族獨立運動的一項主要策略,其中最著名者當屬甘地,他將公民的不合作發展成反對殖民者的工具。甘地稱“公民不服從,是一個公民的固有權力,也是一種訓練、一種思想,甚至是一種犧牲”梭羅從甘地的經典短文中學到了公民不服從,並將其引入到非暴力的Satyagraha哲學中。甘地在南非的工作以及印度獨立運動,是其成功的重要實例。
南非(非洲人
德斯蒙德·圖圖大主教和史蒂夫·比科都提倡公民不服從。1989年反對南非種族隔離的紫雨抗議和開普敦和平進軍,都是相關的著名事件。
美國
1960年代美國東南部的民權運動領袖馬丁·路德·金也採用了公民不服從,越南戰爭期間以後之後的反戰活動人士也同樣如此。1970年代以來,針對美國政府試圖將墮胎合法化的舉動,作為抗議,反墮胎組織也採取了公民不服從。
宗教例子
不少宗教信仰者對公民不服從加以實踐,神職人員有的參與其中,有的甚至起領導作用。一個著名的例子是菲利普·伯利根(Philip Berrigan),他是一名羅馬天主教會的牧師,他通過公民不服從,來表達反戰,因而時常被逮捕。另外如soulforce組織,他們反對歧視,認為同性戀者也應享有平等的權益,他們通過公民不服從,來改變教會的觀點,影響公眾政策。而“Operation Rescue”則是一個全球範圍的基督教運動,他們通過和平實踐公民不服從,來阻止使用墮胎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