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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競爭審查制度
鎖定
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是指約束政府的行為,以確保今後政府出台的各種產業、投資政策,都要以不破壞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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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文名
- 公平競爭審查制度
- 別 名
- 約束政府的行為
公平競爭審查制度要求建立
2016年6月14日,國務院發佈《關於在市場體系建設中建立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的意見》,要求建立公平競爭審查制度,以規範政府有關行為,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競爭的政策措施,逐步清理廢除妨礙全國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規定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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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競爭審查制度作用
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審查對象
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的審查對象為,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以下統稱政策制定機關),這些組織在制定市場準入、產業發展、招商引資、招標投標、政府採購、經營行為規範、資質標準等涉及市場主體經濟活動的規章、規範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應當進行公平競爭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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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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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民間投資增速驟降,國務院發文要求建立公平競爭審查制度 .澎湃新聞[引用日期2016-06-14]
- 2. 市場監管總局 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 商務部 司法部關於印發《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實施細則》 的通知 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實施細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引用日期2023-06-15]
- 3. 公平競爭審查附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引用日期2023-06-15]
- 4. 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意見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引用日期2023-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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