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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
鎖定
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在2012年1月1日頒佈實施的土地利用分類中,屬於一級地類,包括行政辦公用地、 文化設施用地 、教育科研用地 、體育用地 、醫療衞生用地 、社會福利設施用地 、文物古蹟用地 、外事用地 、宗教設施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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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文名
- 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
- 日期實施
- 2012年1月1日
- 類 型
- 一級地類
- 分 類
- 共包括9個二級地類
- 主 旨
- 土地按標準正確分類
- 應用場景
- 用於行政辦公、文化設施用地等
分類
共包括9個二級地類,分別為:
2、文化設施用地(圖書、展覽等公共文化活動設施用地)
4、體育用地(體育場館和體育訓練基地等用地,不包括學校等機構專用的體育設施用地)
5、醫療衞生用地(醫療、保健、衞生、防疫、康復和急救設施等用地)
8、外事用地(外國駐華使館、領事館、國際機構及其生活設施等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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