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中文名
- 孤儿院
- 外文名
- Orphanage
- 作 用
- 抚育孤儿,兼授一些教育
- 附 设
- 蒙养院
志工可协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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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募款或收集物资
提供奖助学金
协助课业辅导
认养院童
历史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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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孤儿院,被称为“orphanotrophia”,建于1世纪时。孤儿的领养和培育,在欧洲有着约千年的悠久历史邀套。中国也有这方面的善举传统,如善应甩催堂、贫儿院、育婴堂等等,佛教中也有类似的举措 [1]。他们接受的孤儿,嫌体篮在6岁前由育婴几叠犁档堂的嬷嬷负责抚育,兼授一些学前趋仔教育 [1]。1904年颁行《奏定学堂章程》,创始了中国现代教育的第一个学制赠兰酷厦汽犁(癸卯学制),包括有《奏定蒙养院章程及家庭教育法章程》。规定蒙养院保育教导三岁至七岁儿童,以辅助家庭教育“蒙养家教合一”为宗旨,附设于各省府厅州县及大市镇原有的育婴堂与捉婆纸敬节堂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