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公共服務社會化

鎖定
公共服務社會化是指根據不同公共服務項目的性質和特點,以社會需求為導向,鼓勵各種非營利組織和社會公眾積極參與興辦公益事業和社會服務,形成以政府為主導、各種社會主體共同參與的公共服務供給格局。 [1] 
中文名
公共服務社會化
外文名
Public Service Socialization

目錄

公共服務社會化內容

公共服務社會化源於20世紀70年代末英美等國政府開始推行的“新公共管理”運動。西方各國戰後採用凱恩斯主義經濟全面干預,導致政府機構臃腫、效率低下、政策失效,從而引起政府的信任危機、管理危機。與此同時,經濟全球化信息革命給各國政府帶來了巨大的挑戰和壓力。在這種背景下,西方許多管理學者看到私營部門的管理精神、創新意識是卓有成效的,並將之引入到公共部門的管理中來。“新公共管理”運動的主要理論基礎是公共選擇理論管理主義(又稱新公共管理理論)。公共選擇理論強調競爭,認為競爭能夠提高效率,通過競爭可以打破壟斷,並迫使公營壟斷組織對顧客的需要做出反應,從而實現消費者主權與“公眾主權”,給公眾提供“用腳投票”的機會。管理主義最核心的思想是認為公共部門和私人部門的管理有共同的本質,可用私營部門的管理模式來改造公共管理
20世紀70年代,西方一些國 家興起行政改革浪潮,公共服務社會化是其中一個重要內容。公共服務社會化實質是 政府收縮公共服務範圍,將原來由政府承擔的一些公共服務職能大量的轉移給非政府公共組織和私人部門。借鑑西方國家成 功的改革經驗,我國推進公共服務社會化是行政改革的必由之路。公共服務社會化是在世界各國的公共服務改革過程中共同的趨勢
公共服務社會化的內涵主要有:其一,在政府與社會關係的認識上,政府不再作為唯一的公共服務的提供者,而更多的轉向為社會主體活力的持續釋放提供製度保障這一角色上來。其二,在政府與公民關係的認識上,公民作為政府行政行為的相對方,享有參與權和發言權。政府行政的效果取決於行政主體與行政相對人的關係,有賴於行政相對人的合作與支持。政府和公民之間不僅是管理與被管理的關係,同時還是服務與被服務的關係,服務與被監督的關係。公共服務社會化可以採用競爭性模式,也可以採用非競爭性模式。無論哪種模式,公共服務社會化都需要社會組織的發展,而社會組織在初創期的發展通常要解決資金和能力建設兩大難題。

公共服務社會化形式

公共服務社會化主要表現為政府與非營利組織、社區或者公民合作向公眾提供公共服務三種形式,其中最主要的是第一種。文章重點研究非營利組織在公共服務社會化中的作用。
1.非營利組織的供給
非營利組織的興起和發展是一種雄厚的社會資本,社會資本也是生產力,社會資源的壯大有助於解決社會運行中的難題。目前各種非營利組織已成為社會管理中相當活躍的角色,它們針對社會問題廣泛地開展活動,與政府合作共同解決諸多社會問題。
2.社區的供給
社會公共生活中的公眾有着豐富的人格和多樣化的需求。作為公眾,他們消費着私人服務和公共服務,而作為公共利益的共享者,他們也應承擔起相應的公共責任,參與公共服務的供給和公共利益的實現過程。這種通過社區來生產公共服務並通過社區來滿足自己需要的公共利益的方式就可以稱為“社區供給”。其特點在於,它依據受益者所居住的地域或從事的行業提供公共服務,其成本的補償完全通過自願或社區委員會其他依據民意的方式徵收。社區公共服務生產之所以成為大家關注的對象,是因為這種方式大量存在於現實之中,而且這種方式是把公共服務的提供範圍縮小到一個以生活或工作為紐帶聯繫的小集團之中,它更容易獲得有效率的生產,也更容易將消費者的偏好與生產數量聯繫起來。
3.當下,政府主要通過獨立性購買和非獨立性購買兩種方式推動公共服務的社會化。“非獨立性購買指政府以設立非營利組織來承接政府部分服務或管理方面的職能,通過項目或者其他方法和形式給予社會組織一定的資金和資源。” 獨立購買是政府通過競拍方式向不依附於政府的社會組織購買的公共服務。非獨立型購買雖是目前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的主要方式,但隨着事業單位改革的深入和事業單位脱離政府機構,這種購買形式將逐漸消失。取而代之,獨立型購買將成為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的主要形式。處於改革開放前沿的深圳在購買公共服務時實行委託一代理服務模式,即獨立性購買公共服務模式。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