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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委委員

鎖定
兩委委員,其中兩委是村(社區)共產黨員支部委員會和村(居)民自治委員會的簡稱,習慣上前者簡稱為村(社區)支部,後者簡稱村委會(居委會)。
中文名
兩委委員
職    務
委員

兩委委員基本介紹

村(居)支部的職能是宣傳共產黨政策、幫助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在基層的落實、帶領廣大基層人民在黨的領導下發家致富奔小康。 村(居)委會是村(居)民民主選舉的自治組織,帶領廣大村(居)民致富。協助鄉鎮(街道)政府工作。它不屬於國家機關。

兩委委員相關工作制度

兩委委員議事範圍

1、傳達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研究落實上級黨委、政府所佈置任務的具體工作措施。
2、討論制訂本村(社區)經濟、社會發展、村莊建設的年度和長遠規劃,以及保證規劃實現的工作措施。
3、研究制訂《村(居)民自治章程》(草案)、村(居)民獎懲的辦法以及村(財)務民主管理和公開等規章制度(草案)。
4、討論決定村會計、調解、治保等機構組成人員人選。
5、討論決定低保人選和救災、救濟款物發放對象。
6、研究提出來有關本村重大村(居)務工作初步方案,經村(居)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後,制訂具體的實施措施。
7、研究決定村(社區)集體大額獎金的開支。
8、其它需要村兩委會研究或做出決定、決議的事項。

兩委委員會議制度

1、村(社區)兩委會議,一般每月一次,如工作需要,也可隨時召開;村(社區)兩委會議由村黨支部書記召集主持;經村(社區)黨支部書記委託也可由村(居)委會主任、村(居)黨支部副書記召集主持;村(社區)兩委會議,各委員均須按時出席,因特殊情況不能參加,須事先向召集人請假;村(社區)兩委會議必須有過半數的委員參加方能舉行。
2、村(社區)會計可列席會議,如工作需要,其它人員也可列席,具體列席人員由召集人確定。
3、村(社區)兩委會議由村(社區)會計負責記錄,村(社區)會計未列席的,由組織委員記錄。會議記錄由會議主持人審核簽名,存檔備查。

兩委委員議事程序和方法

1、村(社區)兩委會議和議題由村(社區)兩委委員向召集人提出,經村(社區)黨支部委員會確定後列入會議議題。
2、村(社區)兩委委員提出的議題,須事先由提出人組織人員研究、協調、論證,提出具體方案供決策時選擇參考。
3、村(社區)兩委會議召開的日期和議題內容,應由召集人提前告之與會人員,一般不臨時動議重大問題。屬通氣性質的問題,可以臨時提出,但須簡明扼要。
4、村(社區)兩委會議研究重大問題應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先由議題提出人作詳細説明後,各委員暢所欲言,發表自已的意見,然後採用口頭或舉手等方式進行表決,贊成人數超過應到會有表決權人數的一半,決議方為有效。
5、村(社區)兩委成員及其他與會人員要注意保密。凡會議討論的所有問題不論意見有無分歧,也不論是否形成決議(包括已做出的決定尚未公開前),均不得外傳,誰泄露誰負責。
6、村(社區)兩委會議形成的決議會議主持人應及時向因故未參加會議的兩委成員傳達。
7、村(社區)兩委會形成的決議,如有必要,可召開有關會議或張榜等形式加以公佈,以保證決議的正確實施。

兩委委員執行和反饋

1、村(社區)兩委成員必須堅決執行兩委會集體做出的決定。個人如有不同意見,可以保留,但不得在會後有任何反對的言行。
2、村(社區)兩委成員按照分工負責的原則,必須認真抓好自已分管的工作,不得推諉、拖拉。如執行中發現新問題須及時提交兩委會討論,不得自行改變。
3、村(社區)兩委成員應及時將辦理結果向會議主持人反饋。會議主持人應抓好決定、決議的督促檢查工作,確保決定、決議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