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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慶

鎖定
全慶(1800—1882年)葉赫那拉氏,字小汀,滿洲正白旗人,尚書那清安子,清朝大臣。道光九年進士,選庶吉士,授編修,累遷侍講,擢侍讀學士。歷少詹事大理寺卿。光緒元年,授內閣學士。復歷禮部侍郎、左都御史、刑部尚書、協辦大學士。五年,鄉舉重逢,加太子少保。六年,拜體仁閣大學士。七年,致仕,食全俸。八年,卒,晉贈太子太保,祀賢良祠,諡文恪。
本    名
葉赫納喇·全慶
小汀
所處時代
清朝
民族族羣
滿族
出生日期
1800年
逝世日期
1882年
旗    籍
滿洲正白旗
官    職
體仁閣大學士、刑部尚書、總管內務府大臣、翰林院掌院學士
諡    號
文恪

全慶道光朝

二十一年,予頭等侍衞,充古城領隊大臣,調喀喇沙爾辦事大臣。召還,未行,會回疆興墾,伊犁將軍布彥泰疏留全慶偕林則徐往勘。
二十五年,至葉爾羌,疏言:“和爾罕地膏腴,哈拉木札什水渠可資灌溉。又巴爾楚克為回疆扼要之地,道光十二年已奏開墾屯田,未種者尚多,應先儘安插民户,俾成重鎮。”詔如所請行。先是,全慶疏陳喀喇沙爾環城荒地,及庫爾勒、北山根,可墾田萬餘畝,命辦事大臣常清籌辦。至是復偕則徐詳勘,疏言:“庫爾勒應於此大渠南岸接開中渠,引入新墾之地,分開支渠二。其北山根展寬開都河龍口,別開大渠,與舊渠並行;再分支渠四,別開退水渠一。”又疏言:“伊拉里克在吐魯番托克遜軍台西,地平土潤,土人謂之‘板土戈壁’。其西為‘沙石戈壁’,有大小阿拉渾兩水,匯為一河。此次引水自西而東,鑿成大渠,復多開支渠以資灌溉。伊拉里克西南沿山為蒙古出入之路,墾地在滿卡南附近,東西兩面,以‘人壽年豐’四字分號,各設正副户長一,鄉約四,擇誠實農民充之,承領耕種。又吐魯番為南北樞紐,應安置內地民户,户領地五十畝,農田以水利為首務。此次開渠,自龍口至黑山頭,地勢高低,碎石夾沙,渠身易淤,酌定經久修治章程。”並如所請行。自是回疆南路凡墾田六十餘萬畝。
回京,擢內閣學士,兼正紅旗漢軍副都統。歷刑部、吏部、户部、倉場侍郎。 [1] 

全慶咸豐朝

四年,擢工部尚書,兼正紅旗漢軍都統。
七年,調兵部。
九年,命赴天津驗收漕糧。時英兵犯大沽,僧格林沁擊卻之。全慶疏陳兵事,略謂:“敵軍戰敗之後,不進不退,心實叵測。竊恐別有舉動,未必從此就撫而去。我之精鋭,盡萃大沽,旁無應援,後無擁護。雙港之旅,已調前敵;津門之備,但資土練;北塘一帶,又頗空虛。應請速簡重臣,發勁旅,嚴近畿海口之備,為僧格林沁之援,令廣東義勇搗香港以牽其援兵,登州水師合旅順以截其歸路,然後國威可振,撫局可成。”疏入,被嘉納。調吏部尚書。十年,授內大臣,兼翰林院掌院學士
十一年,充總管內務府大臣

全慶同治朝

追論大學士柏葰科場之獄原讞未允,全慶坐附和定讞,鐫四級,降授大理寺卿。歷內閣學士、工部侍郎、左都御史。五年,授禮部尚書,調刑部。
十一年,協辦大學士,兼翰林院掌院學士
十二年,典順天鄉試,以中式舉人徐景春試卷疵謬,鐫二級去職。全慶敭歷清要,累掌文衡,更閲四朝,雖屢黜,尋即錄用。

全慶光緒朝

光緒元年,授內閣學士。復歷禮部侍郎、左都御史、刑部尚書、協辦大學士。
五年,鄉舉重逢,加太子少保。
六年,拜體仁閣大學士。
七年,致仕,食全俸。
八年,卒,晉贈太子太保,祀賢良祠,諡文恪。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