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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所規定的罪行行使刑事管轄權的決定
鎖定
- 中文名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所規定的罪行行使刑事管轄權的決定
- 頒佈時間
- 1987年06月23日
- 實施時間
- 1987年06月23日
- 發佈單位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所規定的罪行行使刑事管轄權的決定修訂信息
1987年6月23日通過。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所規定的罪行行使刑事管轄權的決定全文內容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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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所規定的罪行行使刑事管轄權的決定 .國家法律法規數據庫[引用日期2023-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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