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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事務大樓

鎖定
入境事務大樓(英語:Immigration Tower),原名灣仔政府綜合大樓第二座,香港主權移交前該大廈稱人民入境事務大樓,位於香港香港島灣仔告士打道7號,樓高177米49層,鄰近維多利亞港香港會議展覽中心,是港島區其中一座政府辦公大樓。內有入境事務處總部(3樓)、創新科技署、審計署、內幕交易審裁處、庫務署、運輸署、水務署
入境事務大樓的升降機入口處保安較嚴謹,因過去有爭取居港權而引發的刑事悲劇。
2008年財政司長曾俊華預算案中披露正積極研究將佔地1.3公頃的灣仔海旁3座政府大樓搬遷至啓德新發展區和將軍澳等,騰出的土地將用以興建甲級寫字樓。[編輯] 歷史
灣仔政府綜合大樓第二座於1990年落成啓用,當時人民入境事務處位於九龍尖東冠華中心的總部便搬遷入該大樓。1992年,該大樓改名為人民入境事務大樓,至1997年因部門改名而將大樓改為現名。
中文名
入境事務大樓
外文名
Immigration Tower
原    名
灣仔政府綜合大樓第二座
位    置
香港香港島灣仔告士打道7號
樓    高
177米49層

目錄

入境事務大樓大樓外牆

1999年9月16日颱風約克襲港,香港天文台懸掛十號颶風信號,入境事務大樓的玻璃外牆被吹倒,以致很多政府文件被吹至地上。

入境事務大樓縱火案

主條目:香港入境事務大樓縱火案 2000年8月2日,大批聲稱擁有居港權的內地人帶着易燃液體和打火機入境事務大樓要求與官員見面,並威脅自焚,期間施君龍等人在現場縱火,事件中高級入境事務主任梁錦光及爭取居港權人士林小星被燒死。
2002年2月首被告施君龍被判謀殺及縱火罪名成立,判處終身監禁,另外6人彭漢坤、傅模、林興鑾、楊義坪、楊義炎及周洪川,則因誤殺及縱火罪判監12至13年。7人其後上訴,當中施君龍對謀殺罪判決的上訴得直,被上訴庭改判誤殺罪,監禁14年。7人仍然不服判決,再上訴至香港終審法院,由於原審法官錯誤引導陪審團,7名被告獲撤銷所有控罪,發還高等法院重審。2005年6月16日,施君龍等人在高等法院承認基於嚴重疏忽誤殺梁錦光和林小星,各人因認罪獲得最少三分一的減刑,施被判入獄8年,其餘6名被告判囚7年4個月;至於縱火罪則不予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