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僧錄

(佛教僧官)

鎖定
僧錄,佛教僧官。最早起源於後秦。
中文名
僧錄
出    處
高僧傳
據《高僧傳》卷六,秦主命道䂮為僧正,僧遷為悦眾,法欽、慧斌掌僧錄。但此“僧錄”職權,史載不詳。至唐重置,掌全國寺院、僧籍以及僧官補授等。日本圓仁《入唐求法巡禮行記》卷一:“僧錄統領天下諸寺,整理佛法。”《大宋僧史略》卷中:“至元和長慶間,立左右街僧錄,總錄僧尼,或有事則先白錄司,後報官方也。”分左街僧錄、右街僧錄,如《佛祖統紀》卷四十二:“大中八年,敕三教首座辯章充左街僧錄,沙門僧徹充右街僧錄。”兩街僧錄分別屬左右街功德使所轄。但有時只任一僧掌管,如《佛祖統紀》卷四十二載,開成元年(836),“敕沙門雲端充左右街僧錄”。宋代因之。《宋史·職官志》:“左右街僧錄司, 掌寺院僧尼帳籍及僧官補授之事……並屬鴻臚寺, 中興後, 廢鴻臚不置, 併入禮部。”元代州郡有僧錄、判正、副都綱等職。明、清時期中央設僧錄司。 [1] 
參考資料
  • 1.    任繼愈主編.《宗教大辭典》:上海辭書出版社,1998年8月:第67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