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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置

(東晉、南朝行政制度)

鎖定
東晉、南朝為了安置北方來的人民,用北方州郡之名在長江南北設置了許多僑州、僑郡,稱為“僑置”。如僑置司州于徐州,僑置弘農郡於尋陽。 [1] 
中文名
僑置

僑置歷史狀況

晉書·地理志上》:“ 元帝渡江,亦僑置司州於徐 ,非本所也。”
宋書·州郡志一》:“自夷狄亂華,司 、冀 、涼 、青 、並 、兗 、豫 、幽 、平諸州一時淪沒,遺民南渡,並僑置牧司,非舊土也。
清畢沅 《〈晉書地理志新補正〉序》:“夫晉世版輿,上承三國之瓜分,下值南朝之僑置。”

僑置僑置出現的原因

僑置制度出現的原因主要有:
一、國土淪喪,大量僑流民眾的出現;
二、王朝必須維護華夏正統的觀念;
三、彰顯規復失地的決心;
四、高標郡望門第的風氣
五、重視地域鄉里的觀念,
六、政治、軍事與經濟多方面因素的具體考慮。
東晉、南朝所設的僑置郡縣在隋統一後,完全廢除。
唐朝國土遼闊,邊疆郡縣常遭攻襲,也設立僑置郡縣安置淪陷土地的百姓。據舊、新《唐書·地理志》及《太平寰宇記》等考之,當時若靜邊州都督府及諾州、祐州、德歸、廓川、歸定一類以蕃胡所置僑都督府、州、縣,合有上百個,寄在北方邊境如靈州、慶州、涼州、幽州諸州及寧朔、朔方、回樂、温池、懷安、良鄉、潞縣、范陽、昌平、薊縣、安次諸縣境內;安史亂後漸廢。此種僑都督府、州、縣,雖與東晉南朝意在表示正統的僑州郡縣性質不同,但同為僑置則一也。
宋元之際,疆土分裂,多方對峙,也設有僑州。據元姚燧所撰《鄧州長官趙公神道碑》雲:乙未(宋端平二年1235年),蒙古徙鄧(治今河南鄧州市)、均(治今湖北丹江口市西北)、唐(治今河南唐河)三州民至洛陽西,以鄧州治長水縣(治今河南洛寧西),均州治永寧縣(治今河南洛寧),唐州治福昌縣(治今河南宜陽西);明年,襄樊(治今湖北襄樊市)亦徙洛陽。癸丑(宋寶祐元年1253年),又盡還徙鄧、均、唐、襄樊諸州民實南;而宋已於襄樊、均設重兵,民還者無所歸,乃於鄧州(治今河南鄧州市)北僑治襄樊,州西僑治均州。此諸州的僑置,與東晉南朝僑州的性質也是相同的。
參考資料
  • 1.    大辭海編輯委員會編纂.《大辭海 語詞卷》3:上海辭書出版社,2011年:第275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