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側光
(術語解釋)
鎖定
側光簡介
側光,即來自景物左側或右側的光線,同景物、照相機成90度左右的水平角度。這種光線能產生明顯的強烈對比。影子修長而富有表現力,表面結構十分明顯,每一個細小的隆起處都產生明顯的影子。採用側光攝影,可造成較強烈的造型效果。人物攝影中,也往往用側光來表現人物的特定情緒。有時也把側光用作裝飾光,突出表現畫面的某一局部或細部。
側光分類及藝術效果
前側光光線從被攝體的側前方射來,與被攝體成45°左右的角度時,稱為前側光也稱斜側光。
這種光線比較符合人們日常的視覺習慣,在前側光的照明下,被攝體大部分受光,投影落在斜側面,有明顯的影調對比,明暗面的比例也比較適中,可較好地表現被攝體的立體形態和表面質感。這種光線在人物攝影中使用比較普遍,在運用時,可以前側光為主光,正面有輔助光補助,以取得輪廓線條清晰,影調層次豐富,明暗反差和諧的效果,從而較好地表現人物的外形特徵和內心情緒。
正側光
當光線與被攝體成90°左右的角度時,稱為正側光。
在正側光的照明下,投影落在側面,景物的明暗階調各佔一半,能比較突出地表現被攝景物的立體感、表面質感和空間縱深感,造型效果好。特別是在拍攝浮雕、石刻、水紋、沙漠以及各種表面結構粗糙的物體時,利用正側光照明,可獲得鮮明的質感。如採用正側光拍攝風光照片,畫面層次豐富,立體感和空間感很強,若景物光對比太大,應注意畫面反差的調節。一般來説,90°的側光不宜拍人像,因為正側光會使人的臉部形成一半明一半暗的陰陽臉,很不美觀。但有時用正側光,也能較好地表現人物的性格特徵和精神面貌。
後側光
當光線與被攝體成135°左右的角度時,稱為後側光。
此時被攝物的1/3面積受光,2/3面積在暗處,明暗對比強烈,投影很有表現力,能表現被攝物的輪廓。
側光注意事項
注意以下幾點:
(1)注意受光面與陰影面在畫面上的比例,可以通過拍攝點的選擇或等待適當的拍攝時間,根據光源投射方向與相機拍攝方向之間的角度變化,調節受光面和陰影面的比例關係。兩者的角度一般在30-60度。
(2)要控制光的反差,光比不宜過大,特別是拍攝人像,光比以1:2或1:3為好。就是人物臉部明亮的部位比暗的部位小一級或二級光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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