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倡伎

鎖定
倡伎,chàng jì,也寫作娼伎 [1]  ,伶人。多含貶義,也指靠賣藝為生的人。
解釋:1.古稱以歌舞雜戲娛人的男女藝人。2.娼妓。 [2] 
中文名
倡伎
別    名
娼伎、伶人
拼    音
chàng jì
解釋1
古稱以歌舞雜戲娛人的男女藝人
解釋2
娼妓
詞語解釋
古稱以歌舞雜戲娛人的男女藝人
《後漢書·梁冀傳》:“ 冀、壽共乘輦車……遊觀第內,多從倡伎,鳴鐘吹管,酣謳竟路。”《資治通鑑·晉武帝泰始三年》:“ 吳主悲喜,迎拜於東門之外。既入廟,比七日三祭,設諸倡伎,晝夜娛樂。”《雲笈七籤》卷四十:“不得躭著歌舞,以作倡伎。”
娼妓
明 胡應麟《少室山房筆叢·藝林學山二·張安貧兒鏤臂文》:“ 唐宋間惡少,競刺其身……國朝此風遂絕。惟冶遊兒與倡伎密,或札刺名號,以互相思憶。” 姚華 《曲海一勺·明詩跋》:“倡伎以色事人,不能風雅。” 魯迅 《南腔北調集·由中國女人的腳推定中國人之非中庸又由此推定孔夫子有胃病》:“倡伎就大抵穿着‘利屣’,穿得久了,也免不了要‘趾斂’的。”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