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倖存者內疚

鎖定
倖存者內疚是指,一個人認為從創傷事件中倖存的自己是有過錯的。我們因為自己倖存而感到困惑和內疚,甚至寧願自己也遭遇不幸 [1] 
中文名
倖存者內疚
外文名
Survivor Guilt
定    義
一個人認為從創傷事件中倖存的自己是有過錯的

目錄

倖存者內疚產生原因

英國心理學家Stephen Joseph認為,產生倖存者內疚主要有三個原因:
a. 別人面臨生命危險,而自己平安無事;
b. 覺得自己沒能做到某些事情,比如看到那麼多人生命受到威脅,自己卻無能為力;
c. 曾經做過某些事,比如離開疫區,擔心自己傳染他人,或覺得自己“遺棄”了家鄉的人。 [1] 

倖存者內疚類型

1. 為自己做過的事感到內疚。
比如,傷害過他人,做過對不起他人的事情,給別人帶來過生理或心理上的痛苦;或者是自己曾經做過的事沒有直接地傷害別人,但是違反了內心道德或倫理的準則,比如欺騙過他人、通過不正當的手段去達到目的等等。無論如何,這些行為都是真實發生過的。
2. 為自己沒有做,但是曾經想要做的事情而感到內疚。
比如,在與他人的競爭中,你曾經有過一絲念頭,想要通過不正當的、傷害他人利益的方式來獲得勝利;在一次突如其來的災害中,你也想過丟下自己的親人或朋友,獨自逃離。這是一種很難處理的內疚,因為你實際上沒有做過這樣的事,從行為上來説,你仍然站在道德的高地上,沒有其他人會譴責你,你也很難將這些想法對他人啓齒;但你會震驚於自己曾經有過這樣的禁忌想法,並不斷地自責。
3. 為一些認為自己“做過”的事而感到內疚。
認為是自己的行為導致了對他人的傷害,使得(原本是偶然的)災難的發生。比如,你的家人可能在一次家電爆炸的意外中死去,你在悲痛之餘,會不自覺地尋找自己和這件事的聯繫,認為是自己的過錯導致的,因為在此之前你沒有足夠的關心家人,也沒有及時去檢查家裏電器的使用情況。而且,在這個過程中,人往往會不斷修正自己對過去的記憶,並越來越相信自己真的犯下過錯誤。
4. 認為在幫助他人上,自己做得不夠。
有過類似“從其他人身上爬過”體驗的人都會產生這樣的內疚。曾經在寄宿學校中,看見過同伴因為種種原因、一生受到重大負面影響,這樣的孩子很多在長大後都有這個類型的內疚。
5. 內疚於自己獲得了別人沒有獲得的機會,或者比其他人做得更好。
常見的情況是,在很多人去世的情況下,自己生還了;當其他人都受了重傷的時候,自己沒有受傷;在金融危機後,資產沒有受到影響;在大規模的裁員中,自己留在了公司;在高考過後,同學或者兄弟姐妹中只有自己考上了好的大學。在同樣的情境面前,他人成為了“犧牲品”,而你成為了“獲益者”,會使很多人都感到困惑和內疚,甚至寧願自己也和其他人一樣遭遇了不幸。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