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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體所有制

鎖定
個體所有制又稱個體勞動者所有制。是國家經濟所有制的一種形式,是生產資料和生產成果歸個體勞動者佔有的形式。經營者個人既是投資者,又是勞動者,是企業的唯一參與者,自負盈虧自主經營。個體勞動者一般指個體農民和個體手工業者。
中文名
個體所有制
別    名
個體勞動者所有制
產生時期
原始社會末期
形    式
國家經濟所有制

個體所有制產生背景

個體所有制產生於原始社會末期,存在於奴隸社會、封建社會、資本主義社會和社會主義社會,是極不穩固的、容易分化的所有制形式。在社會主義社會,個體所有制大都通過合作化轉變為集體所有制。但社會主義社會不是單一的公有制社會,而個體經濟具有經營規模小,方便靈活,適應性強的特點。因此,允許一定數量的個體所有制存在,作為國營經濟集體經濟的有益補充,對發展社會主義商品生產和滿足人民各方面生活需要具有積極作用。

個體所有制其他體制

在國家經濟中,所有制的形態多種多樣,具體包括個人所有制、集體僱傭制、國家僱傭制、個體所有制、集體公有制、國家公有制、合作共有制、集體合作共有制、國家共有制、混合所有制等不同形式。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