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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人權
鎖定
- 中文名
- 個人人權
- 外文名
- Personal human rights
- 基 礎
- 基於個人基礎上
- 對 象
- 個人
- 類 別
- 專業名詞
個人人權定義
個人人權內容
個人人權是傳統意義與傳統觀念上的人權。即使是現時代,個人人權仍然是人權的主要形式。從歷史發展看,個人人權的內容是在不斷擴展與豐富的。在人類文明已發展到今天的條件下,個人人權的內容已包含如下三個基本的方面:一是人身人格權利,如生命權、健康權、人身自由權、思想自由權、人格尊嚴權、通訊自由權、住宅不受侵犯權、私生活秘密權等等;二是政治權利與自由,如選舉權、被選舉權、言論自由權、出版自由權、集體自由權、結社自由權、遊行示威自由權、信息權、知情權、監督權等等;三是經濟、文化和社會權利,如財產權、就業權、享受勞保福利權、同工同酬權、休息權、受教育權、家庭權、參加工會權、享受社會福利權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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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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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李步雲.論個人人權與集體人權[J].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學報.1994(6).
- 2. 人權: 批判與反思(之二)----人權主體擴張的危險 .公法天地.2004-06-25[引用日期2013-0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