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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香山寺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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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香山寺記》是唐代白居易創作的一篇散文。
作品名稱
修香山寺記
作    者
白居易
創作年代
唐代
出    處
《全唐文》
作品體裁
散文

修香山寺記作品原文

修香山寺記
洛都四野山水之勝,龍門首焉。龍門十寺觀遊之勝,香山首焉。香山之壞久矣,樓亭騫崩,佛僧暴露。士君子惜之,予亦惜之,佛弟子恥之,予亦恥之。頃予為庶子賓客分司東都,時性好閒遊,靈蹟勝概靡不周覽,每至茲寺,慨然有葺完之願焉。迨今七八年,幸為山水主,是償初心、復始願之秋也。似有緣會,果成就之。噫!予早與故元相國微之定交於生死之間,冥心於因果之際。去年秋,微之將薨,以墓誌文見託。既而元氏之老狀其臧獲、輿馬、綾帛洎銀鞍、玉帶之物,價當六七十萬,為謝文之贄,來致於予。予念平生分,文不當辭,贄不當納。自秦抵洛,往返再三,訖不得已,回施茲寺。因請悲知僧清閒主張之,命謹干將士復掌治之,始自寺前亭一所,登寺橋一所,連橋廊七間,次至石樓一所,連廊六間,次東佛龕大屋十一間,次南賓院堂一所,大小屋共七間,凡支壞補缺,壘ㄨ覆漏,虧墁之功必精,赭堊之飾必良,雖一日貝梯,越三月而就。譬如長者壞宅,鬱為導師化城。於是龕像無燥濕多泐之危,寺僧有經行宴坐之安,遊者得息肩,觀者得寓目。關塞之氣色,龍潭之景象,香山之泉石,石樓之風月,與往來者耳目,一時而新。士君子佛弟子,豁然如釋憾刷恥之為。清閒上人與予及微之,皆夙舊也,交情願力,久知之,憾往念來,歡且贊曰:“凡此利益,皆名功德,而是功德,應歸微之,必有以滅宿殃,薦冥福也。”予應曰:“嗚呼!乘此功德,安知他劫不與微之結後緣於茲土乎?因此行願,安知他生不與微之復同遊於茲寺乎?”言及於斯,漣而涕下。唐太和六年八月一日,河南尹太原白居易記。 [1] 

修香山寺記作者簡介

白居易(772—846年),字樂天,晚號“香山居士”。祖籍太原,後遷居為下邦(今陝西渭南)人,生於鄭州新鄭(今屬河南),貞元十六年(800年)進士及第,十八年中書判拔萃科,授秘書省校書郎。元和元年(806年)中才識兼茂明於體用科。補盞屋(今陝西周至)縣尉。不久人為翰林學士,改左拾遺、左贊善大夫。元和十年(815年)因上書言事。被貶為江州司馬。後歷任忠州、杭州、蘇州刺史。因晚年官太子少傅,故世稱“白傅”、“白太傅”。 [2] 
參考資料
  • 1.    王水照. 傳世藏書.集庫.總集 7-12 全唐文 1-6[M]. 海口:海南國際新聞出版中心,第4765頁
  • 2.    王振軍,俞閲主編,中國古代文學精品導讀,中國廣播電視出版社,2017.01,第15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