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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期間

鎖定
信用期間(Credit Period)是企業允許顧客從購貨到付款的時間,或者説是企業給予顧客的付款期間。例如,某企業採用顧客在購貨後的50天內付款的信用政策,則信用期間為50天。信用期間過短,不足以吸引顧客,在競爭中會使銷售額下降;信用期間過長,對銷售額增加固然有利,但只顧及銷售增長而盲目放寬信用期間,所得的收益有時會被增加的費用抵消,甚至造成利潤減少。
因此,企業必須慎重研究,確定出恰當的信用期間。信用期間的確定,主要是分析改變現行信用期間對收入和成本的影響。延長信用期間,會使銷售額增加,產生有利影響;與此同時,應收賬款、收賬費用和壞賬損失增加,會產生不利影響。
當前者大於後者時,可以延長信用期間,否則不宜延長。如果縮短信用期間,情況與此相反。
中文名
信用期間
外文名
Credit Period
隸    屬
金融
相    關
企業、用户、銀行

目錄

信用期間確定

信用期的確定,主要是分析改變現行信用期對收入成本的影響。延長信用期,會使銷售額增加,產生有利影響;與此同時應收賬款、收賬費用和壞賬損失增加,會產生不利影響。
當前者大於後者時,可以延長信用期,否則不宜延長。如果縮短信用期,情況與此相反。

信用期間原則

分析改變現行信用期對收入和成本的影響。
分析步驟
①收益的增加=銷售量的增加×單位邊際貢獻=銷售額的增加×邊際貢獻率
  • 注意,上述計算是假定在銷售量變動後,企業的固定成本不變。如果由於銷售量大幅度增加,必須追加固定成本,則固定成本的變化也須考慮。
②應收賬款佔用資金的應計利息增加
=信用期改變後的應收賬款的應計利息-信用期改變前應收賬款的應計利息
應收賬款應計利息=應收賬款平均餘額×變動成本率×資本成本
  • 約定:應收賬款佔用的資金,在延長信用期時,按“應收賬款平均餘額×變動成本率”計算,在縮短信用期時,按全部應收賬款平均餘額計算。
應收賬款平均餘額=日銷售額×平均收現期
③計算收賬費用和壞賬損失增加
④改變信用期的税前損益=收益增加-成本費用增加
決策:若增加的收益大於增加的成本費用,應改變信用期;否則,不應改變。
在上述分析的基礎上,還可以作進一步的分析:
A、由於放寬信用期使銷貨增加,相應地,存貨會增加,從而使與存貨採購儲存相關的成本增加。
B、由於存貨增加,可能會引起應付賬款的增加。這種負債的增加會節約企業的營運資金,減少營運資金的應計利息。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