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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任案

鎖定
信任案,又稱“信任決議案”。是指議會制國家中政府(內閣)要求議會對其方針、政策表示信任的議案。信任案如遭到議會反對和否決,政府(內閣)必須總辭職,或者依法提請國家元首解散議會,重新進行改選,由新的議會決定政府的去留。它是議會制國家議會監督政府的一種形式。英國法國日本等國實行此制。 [1] 
中文名
信任案
屬    性
表示信任的議案
適用場合
政府和議會發生意見分歧時
採用國家
英、法、日等國

信任案適用場合

它通常是在統治階級內部矛盾尖鋭化,政府和議會發生意見分歧時,由政府(內閣)向議會提出,以迫使議會接受政府(內閣)的政策和施政方針,信任案如遭到議會否決,政府(內閣)必須總辭職,或者依法提請國家元首解散議會,重行改選,由新的議會決定政府的去留。

信任案採用國家

實行這種信任案的國家有英、法、日等國。
參考資料
  • 1.    鄒瑜.法學大辭典: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