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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信託
鎖定
保證信託具體方式
一是監督付款。
二是保證付款。
三是交納保證金。
四是投標籤證。
適用於進出口設備物資的訂貨或承包某項專項業務的投標,信託機構調查後,予以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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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信託信託原則
金融信託機構開辦此類業務,應當掌握下述原則:提供的人民幣的擔保。在各擔保合同有效期內的累計總額最高不得超過人民幣自有資金的10倍;金融信託機構要維護購貨雙方的正當權益;金融信託機構不予墊款、不參與交易糾紛的仲裁;屬於基本建設項目的簽證或擔保,必須按其建程序辦事,由單位提供上級批准的固定資產投資計劃任務書並擴充設計方案後,金融信託機構才能予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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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信託包含要素
(一)信託目的;
(二)受託人、保管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
(三)信託資金的幣種和金額;
(四)信託計劃的規模與期限;
(五)信託資金管理、運用和處分的具體方法或安排;
(六)信託利益的計算、向受益人交付信託利益的時間和方法;
(七)信託財產税費的承擔、其他費用的核算及支付方法;
(八)受託人報酬計算方法、支付期間及方法;
(九)信託終止時信託財產的歸屬及分配方式;
(十)信託當事人的權利、義務;
(十一)受益人大會召集、議事及表決的程序和規則;
(十二)新受託人的選任方式;
(十三)風險揭示;
(十四)信託當事人的違約責任及糾紛解決方式;
(十五)信託當事人約定的其他事項。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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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何盛明. 財經大辭典: 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 1990
- 2. 什麼是保證信託 .百度經驗[引用日期2013-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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