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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羅·巴拉斯

鎖定
保羅·巴拉斯(Paul Barras,1755~1829),法國大革命期間督政府中最有權勢的人物。
別    名
Paul François Jean Nicolas, vicomte de Barras
所處時代
法國大革命
出生地
法國
出生日期
1755年6月30日
逝世日期
1829年1月29日
本    名
保羅·弗朗西斯·讓·尼古拉斯,巴拉斯子爵

保羅·巴拉斯人物生平

出身普羅旺斯貴族,子爵。
16歲參加朗格多克聯隊,1766年-1783年在西印度服役,作為上尉軍官參加過美國獨立戰爭。接受過革命思想。後來對王室政權不抱幻想,支持法國大革命
參加過1789年7月14日的攻克巴士底獄行動。10月將路易十六凡爾賽迎回巴黎。參加雅各賓俱樂部,1791年回到納瓦爾省,1792年9月在巴黎當選國民公會議員,反對處死國王和成立共和國。
作為意大利的法軍代表,他從保王黨手中解放了凡爾和尼斯,組建了濱海阿爾卑斯省,在土倫大敗反雅各賓的軍隊。
他在南方視察時發現了拿破崙並任命拿破崙為圍攻土倫的法軍炮兵司令。
在恐怖統治期間,他拒絕參加任何派別,然而1794年夏天,他在推翻羅伯斯庇爾政權中扮演了關鍵角色,成為三位主要人物之一,並升任軍警總司令。
1794年夏到1795年秋,他在國民公會和救國委員會擔任許多要職,葡月13日(1795年10月5日)任軍長,鎮壓王黨叛亂。
他召回拿破崙並批准拿破崙用大炮轟擊巴黎街道來對付保王黨造反。拿破崙得到的報酬是和被巴拉斯拋棄的情婦約瑟芬成婚並指揮意大利方面軍。
督政府成立後,巴拉斯為五個督政官之首。果月十八日政變(1797年9月14日)使他獲得了更大的權力。
巴拉斯任督政期間,貪污索賄,有諸多情婦,重演了舊政權的弊政,充分貫徹了教皇利奧十世的“名言”:“因為上帝給了我們這職務,讓我們享受它。”
1797年第一次反法同盟的勝利結束使他的聲望高漲到極點。拿破崙霧月十八日政變(1799年11月9日)後巴拉斯的權勢下降,以陰謀恢復君主制被逐出巴黎,任駐布魯塞爾大使並處於受監視狀態。
1805年拿破崙稱帝后他被允許回到法國,定居於馬賽。拿破崙得知他秘密會見西班牙廢王卡洛斯四世後,於1813年派他去羅馬。
1815年波旁王朝第二次復辟以後獲准退隱沙約莊園,完全脱離政治,1829年去世。

保羅·巴拉斯人物著作

著有回憶錄 [1] 

保羅·巴拉斯人物評價

身材魁梧;善於辭令,談情説愛,玩弄權術,搞政治活動都擅長。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