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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單價值準備金
鎖定
所謂
現金價值是指帶有
儲蓄性質的人身保險單所具有的價值。保險人為履行合同責任通常提存
責任準備金,如果您中途退保,即以該保單的責任準備金作為給付解約的退還金。
- 中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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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單價值準備金
- 釋 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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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險單所具有的價值
- 正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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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單的現金價值
- 退保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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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現金價值表,退還一筆現金
我們知道,隨着人的年齡增加,死亡率會上升。因此,您向保險公司支付的
保險費本該隨年齡逐年增加。為了考慮上了年紀的人在更需要保障時因體力下降可能收入減少,繳不起
保險費,保險公司一般採用
均衡保費的科學方法將整個繳費期間應繳的保險費,“均勻”地分攤到整個交費期內,使得每年所交保險費有固定一個標準,不會隨年齡而不斷增加。年輕時“多”交一些,年齡大時“少”交一些。每年交的一樣多了。因此在保單生效後,“多”交的
保險費便“存”在了保險單上,這部分“存”起來的保險費,便是
壽險保單的
現金價值。它主要來保證保險公司履行將來的給付義務。
因此,如果退保時,保險公司要按
現金價值表,退還一筆現金。但在購買保險單的頭兩年,保險公司從承保
制單、結算代理人手續費、員工工資等各項管理費用開支較大,如果此時退保,保險公司扣除各項手續費後退還的保險費將是很少的。即使以後中途退保,雖然
保單現金價值會隨
繳費年限不斷增加,也不可能高於保險公司的滿期給付的保險金。退來退去都是您自個的錢。因此,一旦購買了保險,擁有了保障,不到萬不得已最好不要放棄保障。否則,經濟上將會蒙受一定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