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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禪信仰三原則
鎖定
依禪信仰三原則,中國
新疆地區
伊斯蘭教依禪派虎非耶學派規定其信徒應遵行的三條關於信仰和行為準則。即:
(1)虔誠信主、認主,隨時隨地不忘祈禱真主。
(2)真主在《
古蘭經》中明諭的天命五功和各項教律必須身體力行。
(3)聽從依禪的教導,遵行依禪的教律,每逢聚禮日(即主麻)信徒必須謁見依禪1次。
- 中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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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禪信仰三原則
- 外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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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han
- 地 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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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亞與中國新疆地區
- 參 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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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蘭經》
發展歷史
依禪 (Ishan),中亞與
中國新疆地區
伊斯蘭教蘇菲派首領的
尊稱。該詞原系波斯語第三人稱複數代詞,意即“他們”,開始為外界對該派的指稱,後經中亞操突厥語請民族吸收轉化為對蘇菲派首領的專門稱謂。一説為阿拉伯語“伊爾沙德” (Irshad) 的音譯,意為“指導”、“
師長”、“導師”等。在中亞和新疆地區,凡蘇菲派即統稱為“伊禪派”,其首領稱為依祥。信仰什葉派伊斯瑪儀支派教義的塔吉克族
穆斯林,也以“依禪”尊稱他們的宗教首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