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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克明安旗
鎖定
依克明安是依克明安旗的始封人巴桑與
阿卜達什的姓。依克明安部原隸屬額魯特(
衞拉特)部,在平定準噶爾戰爭期間,1754年(乾隆十九年),依克明安台吉阿卜達什率眾歸服清朝,授
扎薩克一等台吉。1755年(乾隆二十年)巴桑率眾降,被封為
輔國公。
- 中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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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克明安旗
- 期 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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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期間
- 發生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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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7年
歷史淵源
1757年(清乾隆二十二年),清廷命
阿卜達什、巴桑所部徙於黑龍江
通肯河與
烏裕爾河流域遊牧。巴桑率部北徙期間,
黑龍江將軍派員做響導,途經
科布多、
呼倫貝爾,駐牧於烏裕爾河畔大泉子、小泉子一帶,編為一旗,定名依克明安旗,始建依克明安公旗,隸
黑龍江將軍節制。時分依和、鄂吉格斯、特楞古德、杜爾佈德四部約90餘户300餘人。
1898年(清光緒二十四年),黑龍江將軍奏準放荒招墾。1906年(清光緒三十二年),於依克明安旗境內設置
拜泉縣,與旗分治。1907年(清光緒三十三年),設置依克明安公荒務行局。中華民國成立後,隸屬黑龍江省管轄。1913年4月12日,依克明安旗
貝勒銜
扎薩克貝子啓用“依克明安旗扎薩克之印”。1923年10月,將旗屬部分區域劃歸依安設治局。1929年4月,又將旗屬西部地方劃歸新設之富裕設治局。東北淪陷後,初隸
黑龍江省,1934年12月劃歸龍江省管轄。1945年“九三”
抗日戰爭勝利後,劃歸
嫩江省管轄。1948年6月,撤銷依克明安旗,併入
富裕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