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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

鎖定
佳木斯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是佳木斯市人民政府下設職能部門,辦公地址位於佳木斯市郊區長安西路818號機關中心3號樓2樓。 [1] 
中文名
佳木斯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
辦公地址
佳木斯市郊區長安西路818號機關中心3號樓2樓
性    質
政府下設職能部門
現任局長
孫躍武

佳木斯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切實履行領導本單位、本系統黨建工作的主體責任,以黨的政治建設為統領,全面推進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深入推進反腐敗鬥爭;以提升組織力為重點,加強黨的基層組織標準化、規範化建設,不斷提高黨的建設質量。
(二)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城市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起草有關規範性文件和政策。
(三)擬訂城市管理的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制定城市管理、城市管理行政執法行業制度和規範並組織實施。
(四)負責並指導城市市容和環境衞生管理,監督管理生活垃圾、建築垃圾的收集、運輸和處置,對各市轄區餐廚垃圾日常監管工作進行監督指導。
(五)負責並指導城市園林綠化、風景名勝區及園林綠化設施的管理,組織開展義務植樹活動,負責城市古樹名木保護管理。
(六)負責市政公共資源管理,會同財政部門組織實施市政公共資源有償使用管理工作。
(七)負責公共停車設施、公交站亭的建設和運營管理;負責公共自行車、露天市場的規劃建設和運營管理。
(八)負責城市市容和環境衞生、城市綠化方面的行政審批工作。
(九)負責集中行使城市市容和環境衞生、城市綠化、城鄉規劃、住房和城鄉建設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及公安交通管理方面侵佔城市道路、違法停放車輛的行政處罰權。
(十)負責全市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的協調指揮、監督檢查、考核評比。查處城市管理相關的跨區域及重大複雜違法違規案件。負責組織協調重要節日、重大活動期間城管執法保障工作。
(十一)負責城市管理的數字化、智慧化建設與運行的監管。負責12319熱線、數字化城市管理平台事件受理、派遣、指揮、督辦,並對責任單位進行考評。負責城市管理的對外交流與合作。開展全市城管執法人員業務培訓。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1] 

佳木斯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領導分工

局長:孫躍武 [2-3] 
副局長:郝忠雙、馬立斌
四級調研員:馬忠斌
園林風景區管理處主任:劉通
建設系統“12319”指揮中心主任:付新宇
垃圾處理中心主任:趙旭東 [1] 

佳木斯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構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機關文電、機要、檔案、協調、政務公開、安全和保密等工作。參與擬訂城市管理領域相關建設的經濟支持政策,提出市級專項資金計劃需求。負責信息管理和市管專項資金申請、使用和監管。負責局機關、所屬事業單位的財務監督和內部審計工作。負責本部門國有資產賬務處理。負責編報年度城市維護專項費用預算、部門預算、資金計劃及財務決算。
(二)法規督察科。負責對全市城管系統執法機構執法工作進行指導。參與起草城市管理類規範性文件工作,對其合法性審查把關。指導監督城管系統普法工作。負責重大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的聽證工作。負責縣(市)區城管系統內行政複議案件的調查、處理。指導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行政訴訟案件的應訴。協調司法部門保障行政處罰案件的強制執行工作。負責擬訂全市城管系統執法人員培訓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城管執法證件的管理。負責對全市城管系統執法人員違法、違紀問題進行調查並向相關主管部門提出處理意見。對全市城管執法人員儀容儀表、隊風隊紀進行督察考核。指導全市城管系統執法裝備的規範管理。組織協調重要節日、重大活動期間城管執法保障工作。負責城市管理依法行政、各類清單的建立及流程再造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信訪接待、處理工作。負責組織城市管理系統誠信體系建設工作。
(三)行政審批科。負責園林綠化樹林砍伐移植、侵佔園林綠地、城市户外大型非牆體類廣告設置、依附城市道路架設杆線管線、環境衞生設施拆除方案、基建工地施工佔道、破挖城市道路、建築垃圾處置核准、城市生活垃圾和餐廚廢棄物等方面的行政許可工作。
(四)綜合業務科。組織編制城市管理行業的總體規劃、中長期規劃、專項規劃、年度實施計劃。研究制定城市管理方面的工作標準,負責城市管理方面的業務溝通、綜合協調工作。指導城市市容、環境衞生、園林綠化和縣(市)區城市管理工作。負責城市管理行業數據統計。負責城市管理領域重大科研項目、技術開發項目和科技成果轉化、推廣。負責數字化城管監督指揮系統的建設、維護和管理,建立數字化城市管理數據庫,研究制定數字城管相關管理模式、管理流程、考核評價體系。
(五)考評督辦科。負責制定和完善城市管理方面考評辦法、標準和細則,組織開展市縣兩級管理考評工作。負責市容市院、園林綠化、環境衞生、冬季清雪、“三亂”治理等工作的日常檢查、督辦考核。負責督辦和反饋市委、市政府交辦的重點工乍落實情況。負責市人大代表建議、市政協委員提案的接收、派遣、督辦和反饋。負責網絡平台、羣眾信訪、12319熱線、12345熱線、新聞媒體曝光等有關城市管理的投訴諮詢信息及領導批示督辦和反饋。負責義務監督員的業務培訓、日常管理和考核。
(六)項目管理科。負責園林綠化、環境衞生、停車設施、公共自行車,以及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市政公用建設項目的前期準備、招投標管理、合同管理、組織實施等工作。負責項目相關檔案的收集、整理、保存、查詢、移交等工作。負責露天市場的規劃、建設。
(七)資源監管科。擬訂市政公共資源方面的政策、制度及管理規範,制定市政公共資源開發利用程序,會同財政部門制定市政公共資產管理制度,組織實施市政公共資源有償使用管理工作,對利用市政公共資源從事經營活動的行為進行監督管理。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羣工作。負責門户網站、微信公眾號、微博等網絡平台的信息發佈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勞資等工作。其辦事機構與辦公室合署辦公。
離退休幹部工作科。負責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其辦事機構與辦公室合署辦公。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