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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本·罕百勒
鎖定
- 中文名
- 伊本·罕百勒
- 外文名
- Ibn Hanbal
- 出生日期
- 780年
- 逝世日期
- 855年
伊本·罕百勒簡介
他在教法中堅持法律和倫理的雙重規範,強調除《古蘭經》外只以聖訓為天啓法源,主張嚴格限制使用類比和公議;每條教法規定都必須有聖訓為依據,即使是可疑的聖訓也予以承認,而不考慮其傳述世系在教義學上,他堅持正統派教義,反對穆爾太齊賴派的《古蘭經》被造説,雖被拘禁而不屈服,在民間贏得巨大聲望。後來,他的學派接受以公議為基礎的教法學理論,承認類比推理,形成獨立的教法體系。
伊本·罕百勒具體介紹
他多次周遊阿拉伯半島,研究各教法學派的理論,對教法學、聖訓學均有很深的造詣。沙斐儀離開巴格達後,他的法學觀點日趨保守,逐漸形成自己的派別。他認為,伊斯蘭教法唯一不能違背的原則,除《古蘭經》外,只有聖訓。因此,在制定教法時,除嚴格遵循《古蘭經》的字面含義外,應廣泛引用聖訓;只要認為是正確的,不必考慮其傳述系統,均可作為立法斷案的依據。他主張嚴格限制使用“類比”和“公議”來演繹教法,特別反對穆爾太齊賴派的“意志自由”論,抵制將個人意見用於立法;對於在經訓條文中無據可依的案例,絕不擅自立法斷案。他治學刻苦,立論嚴謹,曾多次因抵制哈里發的政令而遭到迫害。據説,他死後為他送葬的穆斯林達數十萬人。一生著作甚多。著名的《穆斯納德聖訓集》輯錄了 3萬多條聖訓。據説這是他從蒐集整理的75萬條聖訓中,經過反覆考證、精選而來,得到遜尼派法學家的普遍承認。《論廢止和被廢止的》和《論理由》亦為伊斯蘭教教法的重要文獻,但皆已不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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