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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税務籌劃

(2009年北京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

鎖定
《企業税務籌劃》是2009年北京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於長春
中文名
企業税務籌劃
作    者
於長春
出版社
北京大學出版社
出版時間
2009年7月1日
頁    數
335 頁
定    價
32 元
開    本
16 開
裝    幀
平裝
ISBN
9787301151877
字    數
367000

企業税務籌劃內容簡介

本書依據教育部高等教育財經類教材目錄的要求編寫而成,共分為三篇:企業税務籌劃的概念與基本原理;企業設立、生產經營與清算重組的税務籌劃;跨國經營與涉外業務的税務籌劃。 [1]  本書的特點在於打破了很多税務籌劃教材按照税種分別闡述的界限,以企業生存和成長的週期過程為主線,讓讀者從易於理解的企業設立、生產經 營、清算重組以及跨國經營等不同階段,綜合各個税種來思考税務籌劃問題,理論緊密聯繫實際,實務操作性強。
本書適合作為高等院校財政、税收、會計學財務管理、企業管理和工商管理等財經專業的教學用書,也可作為企業相關管理人員的涉税業務參考書。
本書配有教學課件,可以免費提供給任課教師使用。如需要,歡迎填寫書後的“教師反饋及課件申請表”索取。

企業税務籌劃作者簡介

於長春,1952年出生于吉林省長春市,經濟學博士.現任北京國家會計學院教研中心主任、會計學教授、博士生導師;兼任中國會計學會理事、中國總會計師協會常務理事、中國成本研究會常務理攀。迄今為止.已主持完成部省級科研課題六項,編寫並出版了《會計制度設計》、《税務會計》、《成本會計學》、《財務會計》等教材,公開出版《無形資產會計》、《企業税務籌劃》、《税務會計研究》等專著、工具書二十多部,在《會計研究》、《財政研究》等國家和省級學術刊物上發表論文九十餘篇,並多次獲部(省)級優秀科研成果獎,多次到圈外進行學術交流及參加國際學術會議。1997年獲國務院特殊津貼。

企業税務籌劃圖書目錄

第一篇 企業税務籌劃的概念與基本原理
第一章 企業税務籌劃基本理論
第一節 企業税務籌劃概述
第二節 税務籌劃的基本原理
第三節 税務籌劃的風險
第四節 税務籌劃的糾紛及解決
第二章 企業税務籌劃流程
第一節 企業税務籌劃空間
第二節 税務風險診斷技術
第三節 税務風險診斷實例
第四節 税務籌劃技術
第五節 税務籌劃方案的制訂
第六節 税務籌劃方案的實施
第七節 税務籌劃項目的跟蹤與輔導.
第三章 税務籌劃方案舉例
第一節 M公司出口業務的税務籌劃方案
第二節 J酒店税務籌劃案例
第三節 w房地產公司税務籌劃諮詢方案
第二篇 企業設立、生產經營與清算重組的税務籌戈¨
第四章 企業設立階段的税務籌劃
第一節 企業設立的選擇
第二節 出資方式與資本結構的選擇
第五章 企業籌資階段的税務籌劃
第一節 企業籌資税務籌劃概要
第二節 企業籌資的税務籌劃
第六章 生產經營階段的税務籌劃
第一節 收入的税務籌劃
第二節 費用的税務籌劃
第三節 生產經營中的其他税務籌劃
第四節 利用税收優惠政策的税務籌劃
第七章 企業重組和分立階段的税務籌劃
第一節 企業重組階段的税務籌劃
第二節 企業分立階段的税務籌劃
第三節 企業清算的税務籌劃
第三篇 跨國經營與涉外業務的税務籌劃
第八章 國際税務籌劃
第一節 國際税務籌劃的環境和動因
第二節 國際税務籌劃的主要方法
第三節 國際避税地及其税務籌劃
第四節 國際租賃中的税務籌劃
第五節 國際税收協定在跨國税務籌劃中的運用
第九章 轉讓定價的税務籌劃
第一節 制定國際轉讓定價的制約因素
第二節 制定國際轉讓定價的基本方法
第三節 利用轉讓定價的税務籌劃
第四節 轉讓定價中的風險防範
第十章 關税和進出口業務的税務籌劃
第一節 關税籌劃
第二節 利用關税優惠政策的税務籌劃
第三節 進出口業務的税務籌劃
主要參考文獻

企業税務籌劃前言

中國改革開放30年的實踐證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是振興中華民族的唯一正確道路,是中國趕超世界經濟發達國家生產力水平的光輝之路,是讓中國人民富強起來的康莊之路,同時也是中國社會邁進民主與法制的和諧之路。作為一個國民意志的代表和管理當局,國家政府在管理和指揮全體人民進行經濟建設和維持社會生活的活動中,必須通過税收的手段向納税人徵收一定數量的財富,才能保證其管理職能的充分發揮,使得其權力行使有效。有史以來的歷朝歷代無不是納税人向政府的税務機關履行納税義務,而政府的税務機關向納税人行使課税權利。這種權利與義務的形而上學單一方向思維,一直延續了幾千年。
直到改革開放以後,思想得到解放的中國納税人才真正開始拿起辯證唯物主義的理論,去分析和解釋權利與義務之間應有的正確關係,即沒有無權利的義務,也沒有無義務的權利。税法是確立國家與企業之間的利益主體地位、利益分配格局和利益調整規範的法律。税收機關有權運用税法徵收、徵足屬於國家利益主體的那一部分利益,這是法定的政府權力;納税人亦可以運用税法保護、保足屬於納税人利益主體的那一部分利益,這是企業的法定權利。同時,企業擁有依據税法及時、足額納税的義務;而税務機關也有依法精確計算和檢查納税人納税金額的義務,做到不向納税人多徵税。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