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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建華

(內蒙古自治區赤峯市元寶山區政府原副區長)

鎖定
任建華,男,漢族,1969年2月出生,赤峯市敖漢旗人,大學本科學歷,1988年7月參加工作,1995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內蒙古自治區赤峯市元寶山區政府副區長。
2020年10月15日,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1] 
中文名
任建華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籍    貫
內蒙古自治區赤峯市
出生日期
1969年2月
畢業院校
新惠師範學校

任建華人物履歷

1985.09--1988.07 新惠師範學校普師專業學習
1988.07--1989.12 敖漢旗新惠鄉喇嘛蒿學校教師
1989.12--1993.06 敖漢旗勞動局科員
1995.09--1997.12 元寶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秘書
1996.12--1999.03 中共赤峯市市委組織部副科級組織委員
1999.03--2002.12 元寶山區平莊鎮人民政府副鎮長
2002.12--2006.07 元寶山區平莊城區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
2006.07--2013.03 元寶山區招商局局長
2013.03--2015.11 中共元寶山區小五家鄉鄉黨委書記、鄉人大主席、鄉武裝部第一部長
2017.10--2020.06 元寶山區人民政府副區長 [2] 

任建華人物事件

任建華涉嫌違紀

2020年06月02日,赤峯市元寶山區政府副區長任建華涉嫌嚴重職務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 

任建華依法雙開

2020年10月15日,經赤峯市委批准,赤峯市紀委監委對赤峯市元寶山區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區長任建華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任建華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對黨不忠誠、不老實,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既想當官又想發財,多次借用管理服務對象錢款用於炒股;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索取、收受他人財物。
任建華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在黨的十九大後仍肆無忌憚,不知敬畏,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赤峯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赤峯市委批准,決定給予任建華開除黨籍處分;由赤峯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赤峯市第七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