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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黨代政
鎖定
以黨代政,執政黨代替政權機關行使管理國家的職權的現象。出自《中華法學大辭典》。
- 中文名
- 以黨代政
- 出 處
- 《中華法學大辭典》
- 定 義
- 執政黨代替政權機關行使管理國家的職權的現象
概述
它混淆了政黨和政權機關的兩種不同職能。在社會主義國家,共產黨是執政黨,黨對國家的領導主要是政治方向、政治原則和重大決策的領導,即實質上是政治領導。而國家政權機關必須在自己的活動中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
政黨和政權機關是兩種不同的政治組織形式。黨不僅要堅持對政權機關的領導,也要尊重政權機關的職權,充分發揮其行使管理國家職能的積極性。因此,黨政關係是政治上的領導關係,而不是組織上的隸屬關係。
黨對政權機關不能發號施令,也不能越俎代庖,代替國家政權機關行使管理國家的職權,以黨代政容易使黨陷於具體的國家管理事務之中,不能集中精力管好路線、方針、政策,從而不利於黨對國家實行總的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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