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代墊運費

鎖定
代墊運費指本該由購貨方承擔的運費,由於承運人不便到購貨方收款,而由銷售方代購貨方墊付給承運部門,然後向購買方收回代墊款項。
中文名
代墊運費 [1] 
類    型
經濟術語
檢查重點
税務機關對於代墊運費的檢查重點是:
1.把握交易地點,查貨物的銷售方式,明確該誰承擔運費。從理論上講,購銷雙方可以商定發貨制、送貨制或中間任意地點交貨。但實際上,購貨方往往因注重產品質檢,防範運輸途中的風險等原因,採取送貨制交易方式。在税收徵管和檢查中,需要從企業提供的資料和現場查看中分析把握:銷售方在什麼地點喪失貨物所有權並獲得相應的經濟權益,同時購買方擁有貨物所有權並形成應付貨款。明確交易地點也就明確了誰該承擔運費,進而明確了能否實行“兩票結算”,税收檢查時銷售方能否分解混合收入及購買方能否抵扣運費進項税額就一目瞭然。
2.把握運費發票的開票人,是承運人還是由銷售方(包括自行填開或到當地税務部門代理開具),核實是代墊運費、代組織運輸還是經營運輸。就開票人而言,代墊運費是銷售方向承運人索票付款後形成的。當出現以下3種情況時就應重點檢查:若是銷售方自行填開運票應為混合銷售收入;若是銷售方到地税部門代理開具運票則是代組織運輸;若是銷售方向承運人支付運費後加價到地税部門代理開具運票就是經營運輸也應為混合銷售收入。
3.把握物流資金流的內在聯繫,查運票填開內容真實性和完整性,核實虛開、高開運費分解貨物銷售收入的行為。這就需要創新稽查方式,改變以往“就賬查賬”的傳統做法,實行“五結合關聯稽查”方法,即進銷項檢查與成本檢查相結合、實地檢查與調賬檢查相結合、賬面檢查與邏輯分析相結合、賬內檢查與賬外查證相結合、銷售方檢查與購進方對應檢查相結合。重點檢查企業貨物取得的真實性、購進貨物的運費該由誰承擔、購銷雙方資金收支是否相對應等,特別注意對購銷合同和運輸合同中銷貨方式交貨地點款項結算的檢查分析,進而查實其運票填開內容真實性和進項税額抵扣以及運輸費用税前扣除的合法性。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