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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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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擇即人擇宇宙學原理(簡稱人擇原理)由鮑羅和泰伯拉提出。這條原理很複雜,但簡而言之,即謂正是人類的存在,才能解釋我們這個宇宙的種種特性,包括各個基本自然常數。因為宇宙若不是這個樣子,就不會有我們這樣的智慧生命談論它。
中文名
人擇
外文名
person selected
類    別
學説
國    家
中國
相關著作
宇宙學新疆域

人擇詞語解釋

人擇即人擇原理,最早的表達是:自然定律驚人地適合生命的存在。一般的説法是:自然律應該允許向自然律發問的智慧生命存在。這種一般的説法有些難以理解,通俗地説就是:自然定律應該符合人類的基本邏輯思維方法。至於強和弱應該是沒有定義的,只是對“符合人類的基本邏輯思維方法”理解的程度問題。

人擇含義

所謂的人擇原理試圖解釋宇宙存在的根本性問題,那就是為什麼宇宙是適合智慧生命比如我們人類生存的?對於這個問題,人擇原理給出的答案是:如果宇宙不是這個適合智慧生命存在的話,也就不會有我們這些智慧生命來提出這個問題了。宇宙是這個樣子,是因為我們看到它是這個樣子。

人擇原理介紹

人擇宇宙學原理(簡稱人擇原理)由鮑羅和泰伯拉提出。人擇原理其中又分為弱的人擇原理和強的人擇原理。弱人擇原理認為人們生存在眾多個宇宙演化模型中一個,假如我們不是身處當前這模型,即宇宙會以不同方式演化,我們也不會在這裏。強人擇原理就更肯定宇宙一定會生出有智慧生物,不允許宇宙以其他不能夠令我們生存之選擇出現。當我們出現後,文化將會以一種有智慧的形式存在下去並傳遍宇宙,並終會達到極點和其他宇宙進行交流。多數物理學家都不大喜歡強人擇原理。 [1]  這個原理採取的觀點宣稱人類是在一個特定時期觀察着宇宙的,儘管當前的宇宙從空間任何點看去顯得一樣。假設這個特定時期是因為需要產生那些有利於生命演化的特殊條件,比方説,假設宇宙比當前熾熱得多或稠密得多,星系就不能形成;假如引力的強度和我們的觀測值大不相同,行星系統就不能形成,或不適合於我們所知的生命形式存在。現已查明,地球的年齡和天文學家發現的最老恆星或星系的年齡相仿,這畢竟是一個驚人的符合。人擇宇宙學原理用“許可”來解釋這種相似性。宇宙本來可以比它實際的情形不規則和無序得多。人擇宇宙學原理斷言,若是那樣的話,各種條件就不能容許生命存在了。因此,作為觀察者,我們是生活在一個非常特殊的宇宙中,並且這個宇宙必須是均勻各向同性的。“人擇”是一個非常基本的論據,因為它試圖對哥白尼宇宙學原理作出解釋,而後者幾乎是所有有生命力的宇宙論的核心。

人擇理論由來

首次發表這個理論的是天文物理學家布蘭登·卡特,在1973年的紀念哥白尼誕辰500週年的"宇宙理論觀測數據"會議上。他的論文中明確闡述的人擇原理,完全站在了所謂的哥白尼原理的反面——哥白尼原理否認了人類在宇宙中的特殊地位。(就如同哥白尼所主張的,地球並不是宇宙的中心,如今我們知道太陽是一顆位於典型銀河系的典型恆星。)卡特的論文,“大數重合與宇宙論中的人擇原理”包含了下列陳述:“雖然我們所處的位置不一定是中心,但不可避免的,在某種程度上處於特殊的地位。”

人擇哲學原理

巴羅和蒂普勒詳細地闡述了看起來無法相信的巧合,這些巧合使我們的宇宙具有特色,並使我們人類進化。他們認為只有人擇原理能搞清楚這大量的巧合的意義。無論是原子的能量級還是弱核力的精確力量都好像是為了適應我們的生存。宇宙中碳基生物的存在可能與一些引數參數值有關,假設這些參數值變化很少,那碳基生物就可能不存在了。儘管巴羅和蒂普勒的作品屬於理論物理學,它仍然討論了化學和地質學的多種相關話題。
在1983年,布蘭登修正了他1974年的論文,認為人擇原理在最初的形式上只是要引起天體物理學家和宇宙學家的警惕,那就是如果他們沒有考慮觀察者的生物本性所導致的呈上升趨勢的限制,天文學和宇宙學的資料翻譯工作將會出現錯誤。反過來,卡特還警告發展生物學家,當他們翻譯報告的時候也要考慮天文學和宇宙學的因素。由此,卡特總結,介於對於宇宙年齡的最好估計(當時是150億年,當前是137億年),發展鏈可能只允許一個或兩個的低可能鏈。A.Feoli和S.Rampone("強人擇原理是否太弱" 1999)介於宇宙的大小和可能的星球數量,認為有更多的低可能鏈。有更多的低可能鏈的數量和生命的出現以及隨後的進化需要智慧設計不太相符。
觀察宇宙論和量子引力理論的最新著作使得人們對於人擇原理重新感興趣。量子引力試圖把其他的力量統一到引力上。然而,一旦有了有前途的理論,這些理論卻又會出現問題,那就是基本物理常數是不受限制的。這種觀察的誘導更多地來自於對於數量的精確估計,比如説是宇宙密度,同時宇宙論裏從這個估測中預測了一個和這個0.3幾乎差不多的結論。
對於人擇理論有了些不一樣的選擇,大多數存在一些樂觀的理論認為萬物學説最終會被發現,這個學説聯合了宇宙中所有的力量,通過獲取所有顆粒的特性而獲得。萬物學説包括了M-理論和量子引力的多種理論,雖然所有的這些理論都被認為是演繹性的。另一種就是李·斯莫林的宇宙論的自然選擇模型,這也被認為是多重宇宙,這個理論認為如果這些宇宙和我們的宇宙有相同的性質的時候,那麼這些宇宙就會更豐富。這也能在加德納和他的"利己主義生物宇宙學假説"中見到。

人擇多種版本

人擇原理的支持者提出,我們之所以活在一個看似調控得如此準確,以至能孕育我們所知的生命的宇宙之中,是因為如果宇宙不是調控得如此準確,人類便不會存在,更遑論觀察宇宙。若任何一個基本物理常數是跟當前的有足夠的差異,那麼我們所知的生命便不能存在,更不會有智慧生物去思考宇宙。有論文指出,(弱)人擇原理能解釋精細結構常數、宇宙的維數、和宇宙常數等物理常數。我們需要分辨人擇原理的弱、強、最終和其他版本,因為字眼上的些微變化便會令含義產生巨大的不同。
1973年英國天體物理學家布蘭登·卡特(Brandon Carter)在哥白尼誕辰500週年時提出了人擇原理並將其分為兩種:弱人擇原理和強人擇原理。弱人擇原理認為:作為觀察者的我們之所以存在於這個時空位置,是因為這個位置提供了我們存在的可能。強人擇原理則認為:我們的宇宙(同時也包括那些基本的物理常數)必須允許觀察者在某一階段出現。
卡特提出人擇原理後,很多人對其作了解讀和發展,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宇宙學家約翰·巴羅(John D. Barrow)和物理學家弗蘭克·提普勒(Frank J. Tipler)。同時,理論物理學家斯蒂芬·威廉·霍金也在《時間簡史》一書中提到了人擇原理,他把它稱作“人存原理”。人擇原理被分為三種,弱人擇原理、強人擇原理和終極人擇原理。人們通常使用巴羅等人提出的敍述:
弱人擇原理(Weak anthropic principle (WAP)):物理學和宇宙學的所有量的觀測值,不是同等可能的;它們偏愛那些應該存在使碳基生命得以進化的地域以及宇宙應該足夠年老以便做到這點等等條件所限定的數值。(約翰·巴羅(John D. Barrow) 和弗蘭克·提普勒(Frank J. Tipler),1986)
強人擇原理(Strong anthropic principle (SAP)):宇宙必須具備允許生命在其某個歷史階段得以在其中發展的那些性質。
最終人擇原理(Final anthropic principle (FAP)):包含智慧的信息處理過程一定會在宇宙中出現,而且,它一旦出現就不會滅亡。
在卡特最初的定義中,弱人擇原理僅僅涉及到確定的“宇宙學”參數,即我們在宇宙中空間和時間上的位置,而沒有牽涉到後來屬於強人擇原理的基本物理常數的值。他同樣也只是提到“觀測者”而不是“碳基生命”。不過這些模稜兩可的話卻是導致無休止的對於各種版本人擇原理誤解的原因。智慧設計的支持者聲稱得到了強人擇原理的理論支持。
一方面,多宇宙理論或稱為多選擇宇宙理論的存在是基於另一些理由,而弱人擇原理提供了一個貌似正確的理由,來解釋我們宇宙的良好秩序。假定存在可以支援智慧生命的宇宙,那麼實際上這種宇宙必定存在,而我們的宇宙無疑也是其中之一。然而,多選擇的智慧設計並不僅限於多選擇宇宙理論的假定。不過有些進化論的支持者同樣聲稱得到了人擇原理的理論支持,例如Ikeda及Jefferys就認為人擇原理是表面上支持實際上否定了智慧設計。

人擇相關著作

宇宙學新疆域(FRONTIERS OF UNIVERSE)
[美]艾薩克.阿西莫夫 著
卞毓麟 何妙福 譯
為何事物如那樣
(異調注:本文中的“人類學原理”,“強人類學原理”和“弱人類學原理”,一般翻譯為“人擇原理”,“強人擇原理”和“弱人擇原理”。)

人擇相關會議

1988年11月,科學家們就一直討論多年的論題——人類學的原理,召開了一次科學會議。
“人類學的”(Anthropic)一詞源於希臘語,意思是“與人有關的”。人類學原理試圖強調人類,作為目擊者,對宇宙的真正存在來説是必需的。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