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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與環境

(概念)

鎖定
人口與環境的關係,是人口學研究的重要內容之一。人口學研究離開了生態環境因素,就無法正確考察、分析人口現象和過程,包括人口數量增長、結構變動、人口模式及其轉變、遷移和流動、人口分佈、城市化以及人口素質等問題。20世紀後半期以來,有關人口與環境關係的研究,已逐漸形成一門人口學的分支學科──人口生態學。
中文名
人口與環境
應用學科
地理學
適用領域範圍
人口學
核心問題
人口膨脹

人口與環境基本資料

表徵人口與環境相互關係的一對範疇。人類所處的環境並非“原始”的自然界,而是變化了的“人工化”的自然界。人口與環境是一個完整的、具有一定結構和功能的系統,兩者都是一定的生產力和生產關係的產物。人類賴以生存的環境,是一個包括地表、水、大氣及各種動植物等要素構成的總體。生活在環境總體中的人口,從各種不同環境中取得生存所必需的各項資源,不時與環境中的不利因素相抗衡又相適應,並通過勞動作用着、改變着環境。環境既是人口賴以生存的條件,又是人口勞動創造的產物,是變化了的“人工化的自然界”。人類無法脱離自然界而獨立生存,但人口的發展不能單純依靠自然界的賜予,而必須適應和改造自然。全球自然生態系統的生產能力所能維持的人口,為數極為有限,估計不超過2000萬人。整個人類社會發展史,從生產力方面而言,是人類適應、改造自然的歷史。在一定生產關係下的生產力發展中,包含着利用、開發自然的新方法和新型的人口生態行為。
人們不可能超越自然規律和社會規律而任意地改變環境,否則,改變的能量越大,所受的懲罰也越大。長期以來,人們對人口與環境的相互依存、相互制約的關係認識不足,重視不夠。在改造環境上,往往為了局部的、眼前的利益而損害整體的和長遠的利益,導致生態危機。例如,盲目地開墾林地草原、圍耕湖塘水域,雖然在一定時間內產出增多,但從長遠看造成土地和草原的沙化、鹽鹼化以及水土流失,耕地面積縮小和肥力遞減。又如濫伐林木、掠奪性的捕捉野生和海洋生物,破壞了生態平衡,遠不是短期內所能恢復的。古代美索不達米亞、小亞細亞某些地區為了擴大耕地,把森林砍伐殆盡,失去了積聚和貯存水分的中心,終於使這些地方成為不毛之地。
在人口與環境的矛盾上,人口膨脹是核心問題。人口對環境的壓力不僅表現在人口數量的增加上,還由於人均消費水平的提高。如果人口增加和人均消費提高兩者結合,對環境的衝擊則更為強烈。人口與環境的矛盾總是在平衡到不平衡的過程之中。人類無時無刻不對自然施加影響,或大或小地打破着原有的生態平衡,要求環境提供新的發展條件,以建立新的生態平衡。隨着工業化的發展而出現的種種環境污染問題和生態危機,並不表明人口壓力已絕對地超過了地球的承載能力,更非地球生態系統已臨近崩潰。問題的產生,在很大程度上起因於人類對資源的嚴重浪費、社會機制的缺陷和國際經濟體制的不合理。只要適當控制人口,提高科技水平,合理利用資源,推動社會進步,當前的生態危機是可以緩和以致消除的。
    地理環境
    (1)地理環境是指與人類社會所處的地理位置相聯繫的各種的總和,它包括土壤、氣候、山脈、河流、礦藏以及植物和動物,等等。
      (2)地理環境在社會發展中的地位:它是社會生存和發展的經常的、必要的條件。地理環境是社會賴以存在和發展的必要前提,對社會發展起重要的作用。但地理環境不是社會發展的決定力量,它的作用要受到社會條件,特別是生產方式的制約。
      (3)是有限的,在一定的技術條件下,它的開發和利用也是有限度的;同時地理環境是由各種自然條件所組成的有機整體,它們相互聯繫,形成一個複雜的生態系統。當生態系統保持適當平衡時,才能有利於人類的生存和社會的發展,反之就會造成危害。

    人口與環境人口因素

    1. 人口因素是指從事生產和自我生產的人們的總和,它是社會存在和發展的必要條件,對社會發展起重要作用。社會的物質生活資料生產和人口生產是互為條件、互相制約的。人口生產與物質生產一起構成社會存在和發展的基礎,但人口生產本身對社會發展不起決定作用。誇大人口生產的作用會墜入歷史唯心主義,馬爾薩斯人口論就是如此。
        地理環境、人口和生產方式是構成社會運動的基本的物質要素,這些要素的總和構成了人類社會的物質生活條件。考生要注意以下問題:(1)地理環境、人口因素和社會生產方式三大要素在人類歷史的生成、變遷和發展中的地位和作用;(2)運用馬克思主義的觀點批判盂德斯鳩的地理環境決定論和馬爾薩斯的人口決定論;(3)着重理解並掌握生產方式是人類社會存在和發展的決定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