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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部東海航海保障中心

鎖定
交通運輸部東海航海保障中心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直屬事業單位,由交通運輸部海事局直接管理,主要承擔轄區範圍內海事航標建設養護、港口航道測量繪圖、水上安全通信等技術支持和服務保障職責。 [2] 
2012年12月7日,財政全額撥款一類事業單位,交通運輸部東海航海保障中心在上海市揭牌運轉。
中文名
交通運輸部東海航海保障中心
外文名
Eastern Navigation Service Center, Maritime Safety Administration,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成立時間
2012年10月15日 [3] 
辦公地址
上海市四平路190號海事大廈

交通運輸部東海航海保障中心歷史沿革

交通運輸部東海航海保障中心於2012年10月15日正式成立,新成立的東海航海保障中心整合了原上海海事局所屬航標、測繪及通信等機構,屬交通運輸部直屬事業單位,副局級建制。 [3] 

交通運輸部東海航海保障中心內設機構

中心設9個內設機構(辦公室、黨羣工作部、紀委辦公室、人事教育處、計劃裝備處、財務審計處、航標導航處(值班室)、海事測繪處、通信信息處)。 [3] 

交通運輸部東海航海保障中心直屬機構

中心設14個直屬機構(其中航標處6個,分別位於連雲港、上海、寧波、温州、福州、廈門;通信中心6個,分別位於連雲港、上海、杭州、寧波、福州和廈門;海事測繪中心和海圖中心各1個,均位於上海),均為正處級建制。 [3] 

交通運輸部東海航海保障中心管轄範圍

東海航海保障中心管轄水域為北起江蘇連雲港自點35°05′10″N,119°18′00″E ,至平島北端(35°08′30″N,119°54′30″E )再沿35°08′30″N緯線向東延伸線;南自點23°36′12″N,117°14′E和點23°30′N,117°14′E的連線沿23°30′N向東延伸的福建東山的南黃海和東海海域,包括瀏河口以下長江口水域。 [2] 

交通運輸部東海航海保障中心主要職責

具體如下:
(一)貫徹落實國家水路交通行業發展戰略、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履行相關國際公約、技術標準和規範,擬定本單位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和各項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二)受部委託,參與擬定航標、港口航道測繪、水上安全通信等與航海保障有關的發展戰略、法律法規、中長期規劃,以及有關技術標準和規範工作。
(三)受部委託,參與海事行政管理和執法監督相關的信息化等技術支持和服務保障工作;承擔航海保障行政管理和執法監督相關的技術審查等事務性工作;參與海事事故調查、違章查處等相關技術支持和服務保障工作。
(四)承擔轄區內公用航標、船舶自動識別系統、無線電和衞星導助航系統的建設、值守、運行、檢測、維護、評估、調整和動態發佈等工作;承擔轄區內歷史燈塔、航標文物的研究和保護工作。
(五)承擔轄區沿海港口航道測繪工作;承擔轄區海事測繪基礎控制網、水文觀測網的建設、運行和維護等工作;承擔港口航道圖、電子海圖、航標表等相關航海圖書資料的編繪、發佈和更新工作。
(六)承擔轄區水上遇險與安全通信工作;承擔海岸電台、水上無線電通信系統的建設、運行和維護工作;承擔航行通警告、氣象預報等海上安全信息的播發工作。
(七)承擔轄區航海保障信息系統的建設、運行和維護工作;承擔通航水域水深、水文等航海保障信息的監測、採集、分析、整理工作,依據權限公佈有關信息。
(八)承擔轄區航標、測繪、通信等航海保障的應急處置工作;參與水上交通安全和海上污染事故應急處置有關工作;承擔轄區交通戰備的有關工作。
(九)承擔航海保障發展戰略研究、科技研發、技術培訓、諮詢服務等工作;參與有關國際交流與合作。
(十)承擔本中心及其所屬單位的基本建設、財務、幹部、人事和精神文明建設等管理工作。
(十一)承擔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2] 

交通運輸部東海航海保障中心領導分工

黨委書記、副主任:汪志軍
主持中心黨委、行政工作。
黨委委員、紀委書記:徐高法
主持中心紀委工作,分管紀委辦公室,協助主任負責監察和督察工作,協助黨委書記負責黨風廉政建設,負責機關黨委工作。
黨委委員、副主任:張濤
分管人事教育處、財務審計處、計劃裝備處、團委,協助主任負責內部安全管理、後勤管理工作,協助黨委書記負責宣傳思想(新聞宣傳除外)、精神文明建設和青年工作。 [1] 

交通運輸部東海航海保障中心聯繫方式

單位名稱:交通運輸部東海航海保障中心
地址:中國上海市四平路190號海事大廈
郵編:200086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