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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洲再保險公司

鎖定
亞洲再保險公司根據《設立亞洲再保險公司的協定》(Agreement Establishing the Asian Reinsurance Corporation)成立。
公司的主要職能是作為一個專業再保險公司接受成員國分來的保險業務;為適應健全的保險技術的需要而投資;收集保險情報,為成員國保險市場服務。根據該協定,如果公司和任何前成員之間或在公司終止營業後公司和前成員之間發生異議,應通過仲裁的方式解決。該協定規定了有限責任原則,即“每個成員國的責任只限於該成員國所持有的股票的金額。”另外,協定還規定了其他方面的內容,如股票的認購,向公司辦理的分保,財務規則,股票回收等等。每個成員國向公司辦理分保業務的方法則由協定中的附約一規定;各成員國政府給予公司的豁免和特權則由協定中的附約二規定。
中文名
亞洲再保險公司
外文名
Agreement Establishing the Asian Reinsurance Corporation
類    型
保險公司
地    方
亞洲
聯合國亞太經社會的會員國或準會員國中的所有發展中國家都可以通過加入而成為公司的成員國。1979年3月29日中國政府批准加入,同年5月24日協定對中國生效。